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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日赶路,雪聆总算是能睡到床上去,舒服地盖上被褥安心休息。
两人一睡,便是一天一夜才缓过来,第二天早上两人饿得出来用食,遇见对方,看见脸上都是颓废,互相取笑后坐在一起用饭。
吃完羊肉汤,两人精神好些后,开始琢磨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
雪聆身上戴的那些金饰早就取下来了,一部分先去兑换成银钱,一部分放在身上,雪聆现在一叠银票厚厚地揣在身上,偶尔摸一摸,心中前所未有地满足。
饶钟对她的钱没太大兴趣,拉着她不停说:“雪聆,我们两个先在这里租个几年,等后面想走了,再去其他繁华的城镇,不过现在我们得选房子,两室一厨,再带着不大不小的院子最好,也别离得太远了,我刚打听过,倴城郊外似乎什么活可以干,需要大量的年轻男子,等房子找好我就去,还能回家住。”
雪聆听着他说的话,想到曾经婶娘为了让他听话老实些,不知用了多少法子都不见成效,现在他主动便想到自力更生不依靠她身上的钱,心里欣慰又忍不住生出愧疚。
“雪聆,你觉得呢?”
饶钟不忘听她的意见。
雪聆掩下低落情绪:“好,走罢,我们去找房子。”
赴城虽然比倴城大,但繁荣度远比不上倴城高,不过两人还是很快找到一间合适的院子,和饶钟形容相差不大,还多带个后院,就是房屋有些年头很旧。
两人也没有嫌弃,交付押金后就开始着手收拾房子,又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收拾出来,皆累得瘫在堂屋的长凳上休息。
雪聆又累又困,昏昏欲睡地垂着眼,灰扑扑地蜷在长凳上。
饶钟也是,但他兴致尚好:“雪聆,你看,赴城的夜星星都比倴城亮,家也很大,等休息够了,我们再买点鸡鸭圈养着,以后逢年过节想吃肉了我来杀。”
雪聆轻声‘嗯’。
饶钟翻过身,看着她侧脸在凳子边沿压出红印,垂下的睫毛长长倦倦的,忽然想起小时候刚住进他家的雪聆。
那时候他才七岁,十岁的雪聆比他高很多,总是刻意讨他爹娘欢喜,她做得越好,娘就越说他不如雪聆,还说云儿性子闷,总之全挑拣他和云儿不好的说,所以他小时候很讨厌她,和她从小就打架,小时候他打不过她,后来长大了,他也还是打不过。
现在他却觉得,雪聆似乎没记忆中那般高大,反而很瘦弱。
“雪聆。”
他小声叫了下。
雪聆很困,睁不开眼,从喉咙里挤出应声。
饶钟说:“我们养条狗吧。”
雪聆灵机一颤,下意识睁眼看他。
饶钟没看出她的惊悚,兀自说:“我要是去干活了,肯定每日都不在家,你一个人在家里也不安全,我们养条狗,这样我也放心点。”
雪聆闻言连忙摇头:“不了。”
饶钟蹙眉:“你不是喜欢养狗吗?”
雪聆爬起来坐在凳子上揉额头:“现在不喜欢养了,况且我又不是一两日独住,没什么不安全的。”
她又不是什么相貌端正的美人,等后面她把前面长长的头发修剪垂下,稍稍遮住又有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森,比养狗都安全,而养狗,她会想起辜行止的。
饶钟闻言也没再坚持,心里暗想多赚点钱,以后换个更大更好的地方住,最好是有钱请打手,这样他走了才能放心点。
第64章
夜里两人简单用过饭,洗漱后分开睡下。
这几日雪聆都很累,现在好不容易安稳,躺在榻上倒是睡不着了,侧身面朝窗户躺着望外面墨灰的天,绛河璀璨,美得难移开眼。
她看着如此美的夜景,心里想的却是以前和辜行止在倴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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