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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霞光透过窗欞,洒在元家的堂屋里。
立夏刚把山芋粥煮好,水烧好,院门外就传来了村里下工的哨子声——悠长的哨音划破暮色,没多久,上工的家人就陆陆续续回来了。
元母走在最前面,裤脚沾著泥土,脸上满是疲惫,可一进门看见灶台上粥和热水,瞬间鬆了口气。
她拿起桌上的粗瓷碗,舀了半碗热水倒进盆里,就著水擦了把脸,冰凉的脸颊沾上暖意,整个人都舒服了些。
立夏见母亲歇下了,转身进了自己的小房间,拎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蓝布包,走到元母面前:“妈,我给你和爸各做了件棉袄,等会儿你们试试大小。”
“啥?”
元母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圆圆的,伸手就想拍立夏的手背,语气里满是心疼,“你这败家孩子!
有钱就这么乱花?棉袄多贵啊,又是布又是棉花的!
你那点稿费要是有多的,给妈,妈给你存著,以后读书还要用钱呢!”
立夏早料到母亲会是这反应,没等她继续念叨,就把蓝布包里的棉袄抽了出来——藏蓝色的粗棉布,针脚细密,领口还缝了圈浅灰色的兔毛,那是立夏看见老裁缝的私货,花钱买下让做在领口,看著就厚实暖和。
“妈,先试试大小,不合適我还能拿去改。”
她把棉袄往元母怀里塞。
元母一肚子的抱怨话,在摸到棉袄柔软的布料和毛茸茸的领子时,硬生生咽了回去。
哪个女人不爱新衣服呢?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外罩衣,袖口磨得发亮,肘部还打了两个补丁,算下来,她已经快十年没穿过新棉袄了——去年大女儿出嫁,得给她做陪嫁被子;今年大儿子结婚,要给新人做新衣服;明年老三相看人家,也得准备一床新被子,家里的布票和棉花,从来都是攒著但轮不到她和老元。
手里的棉袄带著淡淡的棉絮香,元母的眼眶悄悄热了。
她这辈子养了五个孩子,最省心的就是老五,不光读书好,还这么孝顺。
她不再念叨,麻利地脱下身上的旧外罩衣,立夏赶紧上前帮忙,小心翼翼地把新棉袄套在母亲身上,又踮著脚,把领口的扣子一颗一颗扣好。
灯光下,立夏的小脸白嫩嫩的,长长的眼睫毛像小扇子似的,扑闪扑闪的,唇红齿白的模样,是方圆十里最俊的姑娘。
许是住校后不用干活,她脸上还长了点肉,看著更娇憨了。
元母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头髮,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好了妈,你看合身不?”
立夏退后一步,笑著看向刚进门的元父,“爸,你看我妈穿这件棉袄,好看不?”
元父刚放下手里的锄头,就看见妻子穿著新棉袄,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好看!”
他心里清楚,妻子一辈子节省,跟著他没享过几天福,这二十多年,就没穿过几件像样的新衣裳。
元母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白了元父一眼,可眼底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你也別羡慕,你老闺女也给你做了一件。”
“我也有?”
元父愣了一下,连忙摆手,“老五啊,爸有衣裳穿,旧是旧了点,能穿就行。
你把钱留著给自己做,在外面读书,穿太破了人家该笑话了。”
说著,他抬头一看,才发现立夏身上也穿著件新棉袄,淡紫色的布料,衬得老闺女小脸白嫩嫩的,剩下的话卡住了,笑了笑。
“爸,我对自己好著呢,你快试试。”
立夏把给父亲做的深色棉袄拿过来,元母接过,快步走到元父身边。
元父赶紧说:“我先洗把手,手上太脏,別把新衣裳弄脏了。”
他就著元母用过的热水,仔仔细细地洗了脸,又把双手搓了好几遍,才小心翼翼地套上新棉袄。
棉袄刚上身,暖意就裹了过来,比他那件打了三层补丁的旧棉袄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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