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巧曦来家的时候,张安秀曾偷偷比较过。
虽只是镇上富户的女儿,但林巧曦的皮肤如此白皙,嫩的不像话。
哪怕到现在,从未下地干活的她,依然如此。
无非是有了孩子后,脸上多出几分成熟罢了。
相比之下,自己丝毫没有改变。
仍然是那个黑丫头,两只手长满茧子,粗糙的好像磨刀石一样。
遇到冬天,更是会裂开口子,吓人又难看。
除了胸脯比嫂子雄伟些,无论身段还是样貌,都没有可比性。
张安秀缓缓叹出一口气,以前还幻想着能给浔哥做个丫鬟,可现在看,自己恐怕连丫鬟都做不成了。
一年几百两银子进账,他都要成富户了,哪还能看得上自己?
想想那年争水,阿爹张石根临行前的叮嘱。
“阿浔是个好男娃,你若能跟了他,将来准不会吃亏。”
张安秀顿觉嘴里一阵苦涩,阿爹想的真好。
可惜,她没这个福分。
往后这楚家,也不能多来了。
倒不是怕自己的声誉受损,而是不想让村里人戳楚浔的脊梁骨。
毕竟这么多年,村里很多风言风语,都说她半夜偷偷钻了楚浔的被窝。
不然的话,干嘛每天起早贪黑的来给他家干活,洗衣做饭。
张安秀越想,心里就越难受,只觉得眼里一阵滚烫,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来了。
这时候,一样东西放在了她面前,盖在了田契和地契上。
张安秀看的一怔,那东西圆滚滚的,是一枚指环。
但金灿灿的,似是黄金打造。
她抬起头,不解其意。
却见楚浔微笑着看她:“这叫戒指,男女各一个,组成一对。”
“代表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张安秀的心跳,瞬间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扑通??
扑通??
大到她浑身发颤,呼吸都停了下来。
楚浔拿起那枚金戒指,牵起她又黑又粗,长满茧子的右手:“我想娶你为妻,若你愿意,就把无名指套进这枚戒指里。”
话音顿了顿,楚浔又道:
“找了工匠专门打的,花了不少工钱,你应该不会拒绝,对吧?”
...
化学博士叶姝凝在末世来临时被陨石砸中穿越到了一本她看过的年代文里,成了书中男主的炮灰前妻。她只想远离男主一个人在这个和平安稳的世界过自己的小日子,再带着她的化学研究所发展一下自己的事业ampquot...
...
...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朕奋三世之余烈,用天下之大义,乃执三尺剑,以做天下王。 朝鲜卫氏王头已悬汉北阙。 南越赵氏纳土内附。 中央帝国,天朝上国,即...
关于穿成世子通房,她一胎三宝了双洁!!双洁!!!穿书了!设计狗苏浅陌穿成了镇国公府世子的小通房,而她最终的命运是被诬陷与人私通后死了。苏浅陌发现自己无法改变故事的主线,炮灰终究是炮灰!都说世子陆渊清冷矜贵,为白月光守身如玉。好!只要他们终成眷属,那她就可以跳出书本的桎梏自由了。她战战兢兢苟活,为了活命偶尔装装柔弱。她每天掰着手指头存钱数钱,只等自由的那天。哪知有一天贴身服务喝多了酒的老板太尽职,忘了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