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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就不会有这种犹豫,可是有野心的人怎么可能举全族投了汉人?
当个头人又如何?像他这种小部落,指不定哪一天就被人吞并了,到时不要说自己会有可能成为羊奴,到时恐怕连命都保不住,何必呢?
再说了,就算是依附了汉人,也不是没有出头的机会,今天那个美思子,就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出头的人。
所以木兀哲此时也挤在人群里,看着场中的那十一个族中女子,他想看看,汉人究竟会不会兑现承诺。
虽然织布的技术含量要比纺纱高,可是织布的速度却要比纺纱快。
美思子是第一个完成操作的人,毕竟用来做试验的羊毛线不是太多。
经过最开始的紧张后,她已经进入了状态,手中很是熟练地接线打结,眼看着线快要完了,想要再拿起一个纱锭,这才发现发现已经没了。
于是织机慢慢地停了下来,美思子把织机上的布抱起来,起身走到冯永面前,弯腰说道:“大人,已经织好了。”
“兄长,她怎的叫你大人?你何时有了这么一个女儿?”
赵广正站在冯永旁边,听到美思子这么称呼,很是惊异地叫出声来。
“你给我滚!”
冯永恼怒地把赵广踢开。
胡人能认得多少汉语?
在他们的认知里,大人的意思就是最大的人。
连族长都只能叫主人,他们怎么敢和放长抢主人这个称呼?
所以只好退一步,叫冯永叫大人,意思就是他们眼里最大的人物,没毛病。
再说了,冯永掌握着他们所有人的生死,是他们的爸爸,更没毛病。
“给我看看,”
冯永伸手接过美思子递上来的布匹,虽然只有一尺多,但却比想像中的要重,因为很是厚实。
冯永低头很是仔细地观察,走线疏密虽然比不过后世那般均匀,但也勉强看得过去。
关键是这个毛线按冯永的要求,尽量用粗毛线,所以孔眼要稍微大那么一点点。
“也就是勉强能用。”
冯永叹了一口气,完全没有后世那种美观,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厚,如果做成衣服,想来肯定是能保暖的。
比起第一次织出来的那种白中带黄的布匹,其实这一次已经好看了不少,至少不会是那种黄不溜秋的模样。
可是冯永看惯了后世色彩丰富,工艺精细的衣服,怎么可能看得上如今这种初级的布料?
“兄长,这布,看起来比当初厚实不少!”
李遗走上来,伸手摸了摸,惊喜道。
“颜色也白了不少。”
王训也跟着围上来,眼中带光,“好东西!”
“嗯,当然是厚了不少,我特意叫她们把线纺得粗一些,这样一来,冬日里穿上,能暖和不少。”
冯永随意把布匹丢给李遗,让他们自己看去,同时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比以前织出来的布要厚的原因。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经过改良的脚踏式织机,动力也强上不少,可以承担起织厚布的力度。
没办法,这种布匹,目前估计是唯一廉价而又保暖的东西,原材料也不用发愁。
曹贼管得了境内的胡人,能管得住境外的胡人?
就算他们后面发现了大汉收购羊毛的目的,冯永的牧场估计也搞得差不多了,所以根本不用有原材料方面的担心。
“你们说,这样的一匹,能卖多少钱?五百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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