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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知道诺顿是怎么做到的,作为龙族炼金术成就上的极致,诺顿的造诣远远超过人类的认知。
“好吧,我们认输。”
叶胜拍了拍手掌,表示为参孙的表现喝彩。
如果你的对手只靠一根手指就能斩断白玉,恐怕没有人会想要和这种东西交手。
“可这是怎么做到的?”
酒德亚纪很好奇,“你看起来就像一个人类女孩,龙族在外貌上成为人类的时候,除了内在其他部分也会变得和人类相似的。”
“因为我是个活灵。”
参孙按在自己的胸口上,“跨越生与死的界限,主君最伟大的杰作。”
参孙拉开了自己的对襟,足以切开白玉的手指划开自己胸口就只需要那么轻轻一抹,叶胜和酒德亚纪都看到了她身体内部的构造,没有五脏六腑也没有肌肉,有的只剩下龙族数以几百计的神秘骨骼,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变成像青铜那样的颜色。
很难像她那副美艳的外貌,居然只靠这些骨头来支撑,让人不禁想到西游记里的白骨精,除了白骨,只有一张皮。
“君子非礼勿视!”
酒德亚纪伸手挡住叶胜的眼睛,因为她知道叶胜还没有正式恋爱过,让一个纯情处男亲眼看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拉开衣服实在太涩情了。
“都是骨头了有什么好看的……”
叶胜嘟囔。
“主君死去之前留下了茧,并将我制作成极致的炼金活灵,我保留了过去的一切,两千年来一直留在这里,看守主君的茧,只为等待他复苏。”
参孙重新穿好衣服,“但我并不喜欢这样,你会愿意在一个地方独自一人,听着流水声干干等上两千年么?”
“可你刚刚说诺顿已经离开了这里。”
叶胜拨开酒德亚纪的手,“那么你还有必要在这里呆着?”
“我没办法离开这里,这是龙穴的规则。
为了防止外人的入侵,青铜城各处都有活灵把门,同时也为了防止入侵者离去杀死他们,要离开这里必须献祭一个人,这条规则对整个青铜城生效,除了主君自己。”
参孙看着叶胜的眼睛,淡淡地笑了,“一个活人的血就够了。”
叶胜猛然起身,一脚踹翻了白玉桌,拉着酒德亚纪后退。
古代的龙族傲慢而无情,他们更倾向于用自己的暴力碾压人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秘党发现龙类越来越狡猾,他们开始懂得使用计谋,知道潜伏在人类社会里利用自己的力量制造权谋,操纵傀儡,那些知名的历史背后往往都有龙类的影子。
参孙也是这样,她只不过是个龙王的侍从,但在这两千年里,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利用自己无辜的外表去欺骗人类。
这确实是个陷阱,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他们不该来这里的,参孙把他们骗到了无路可退的死境,那些白骨就是结局。
参孙轻轻挥手,白玉桌无声的被切碎,作为龙王诺顿缔造出的活灵极致,即使没有主人她依然是无往不摧的神兵。
“被封在门里的活灵已经没救了,但我不一样,我还可以行动,我还能思考,只要有龙族的血,我就还可以是我自己。”
参孙眼中流露出渴求的光,“我不在乎背叛主君,我只在乎我自己,来吧,你们不是为了那骨殖瓶来的么?罐子给你们,拿你们的龙血来交换!”
她已经不必再伪装自己,每一句话都是咆哮,声嘶力竭,青黑色的鳞片从她身体各处钻了出来,优美修长的臂弯骤然生长成暴龙的利爪,将襦裙撕得粉碎,刺破指节而出的骨爪上泛起冰冷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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