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3章《彬彬有礼》
龙雀的声音不大,苍穹之上却响起了恐怖的龙吟声,只见一尊遮天蔽日的赤红巨龙盘踞在云层之上,俯瞰着这座城市。
实际上当龙雀赶到废厂街的时候,罗素家族的族人也在驱车行驶的路上,只是这一刻他们却感受到了酷烈的高温,以及来自高空的森严凝视,顿时回忆起了八年前的那场惨案。
“烛昼……之龙!”
亚瑟深吸一口气,眼瞳里倒映着滔天的火光。
曾几何时,他还并不是罗素家族的家主。
因为那个时候,罗素家族有一个号称天才的哥哥,无论是实力还是领导力都远远在他之上,家主怎么也轮不到他。
然而在第六次圣山勘测事件半年以后,沉寂许久的龙雀突然崛起,以极快的进阶度,一举晋升到了第六慈悲界。
并且跟他姐姐一样,掌握了强大的异鬼术。
那种异鬼术并非来自于圣山。
而是一种已知的序列。
新纪元开启之时,就已经被观测到神明。
最初现于阿卡夏记录中记载的二号站点,位于太平洋西北部海底大塔穆火山的一尊伟大天神,其名为烛昼之龙!
世界各国的古老神话中都有它的记载,在遥远的北欧祂被称之为尼德霍格,在古老的东方则被冠以烛阴之名,南亚神话里偶尔把祂的子嗣称之为蛇神娜迦,祂的痕迹无处不在。
龙雀在融合了鬼骸以后,便前往了瀛洲东部的群岛,用了半年的时间潜入到太平洋海底的往生之地,窥见了一位天神的真姿!
进而掌握了神话中的力量,焚天之力!
异鬼术之间,也有高下之分。
有的人只能具现出序列外的异鬼。
有天才则能具现出一条进化链的某个阶段形态。
绝世天才往往能够具现出荒神的真姿。
而能把天神之姿重现的,最出名的有三个人。
康斯坦丁。
梅丹佐。
龙雀。
很多人都认为龙雀的天赋不如他姐姐。
但实际上如果龙翎能活到现在,谁强谁弱也不好说。
后来龙雀回归这座城市以后,罗素家族便迎来了近五十年来最大的惨案,他们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家主,就死在了焚天之火里。
至于龙雀为什么要杀死那位家主,原因很简单。
正是那位家主策划了第六次圣山勘测。
当然龙雀这种行为必然是不合法的,因为他把自己姐姐和战友们的死,都归咎于那位家主的身上,从公理上看也有失偏颇。
但他就是这么做了。
也没有人能拿他怎么样。
因为当时的那位家主是一位神使。
好巧不巧,当时的龙雀也是一位神使。
于是人就这么死了。
实际上罗素家族当时还有足足五位使徒。
大道万千,胜者为仙,而吾唯据仙人之上,独尊山海之间!...
沈修可的妹妹是书中的恶毒女配,注定要为男女主的升级路上添砖加瓦,为男主疯为男主狂,为男主哐哐撞大墙。无意得知剧情的沈修可把正在成为恶毒女配的妹妹往回拉时,一道雷劈下,他被恶毒女配剧本绑定。此时,原书...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疯批大佬她又飒又甜又软又萌易推倒,是温家九爷的心肝宝...
当我被白疤战团智库收留时,当我传承了秦夏这个一万年前白疤古老战士的名字后,我以为我的命运就是为白疤战团作战至牺牲。当我被灰骑士在改造手术进行前带走后,我以为我的命运就是与恶魔战斗至牺牲。直到该死的亚空间把我扔到一万年前,扔到一个名为努凯里亚的星球上,遇到幼年安格隆。秦夏看着安格隆这个日后最是凶残暴虐的原体,陷入沉思。我养安格隆?真的假的?唯一能让秦夏感到庆幸的,就是幼年的安格隆还没有植入屠夫之钉,还没有变成一个凶残暴虐的屠夫,他那能感知和吸收他人负面情绪的天赋还在,他还是一个怀着悲悯之心,有着惊人共情能力的原体。一切都还不算晚。本书又名我不想当恐虐神选我也不想当奸奇神选。秦夏耸肩,虽然我的确是灵能领域大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