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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音从浴室飘过来,迟钰敛起的眉眼稍微放松了一些,但口气仍然认真。
“冷也可以,不冷也可以,反正我都可以,你怎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
于可在浴室里翻了个白眼,简直不知道他在胡乱支持什么。
不过既然迟钰没有持反对意见,那么她下手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作为丈夫,迟钰对她头发变短没有意见,但她作为他的妻子,是不会同意他把头发剃成圆寸的。
她从小就讨厌男生留圆寸,尤其是风靡过一阵的莫西干。
相亲之前,家里人一直觉得她之所以常年保持单身,是因为这孩子太正气凌然,对待感情各方面总是傻乎乎的,根本没发育接收罗曼蒂克的天线。
其实这并不是事实。
她没谈恋爱,单纯是因为取向太过于挑剔。
她不喜欢浓密的胡须,古铜色的皮肤,抽过烟的口气,发亮的大肌肉,叔系,爹感,糙汉,都不是她的菜,说到底,她爱的始终是那类看起来还没被阳刚气概毒害的清隽少年。
因为他们最像在大雨天被淋湿毛发的小狗,是一种可以被她拯救的对象。
而迟钰在相亲时展现给她的状态,完全符合了她对另一半的要求。
他温和,漂亮,没野心,看起来从容,真诚,没有任何攻击性,她很喜欢和他恋爱时随意摆布他的感觉,也为婚后他身上偶尔流露出的,人夫的气质心动过。
不过这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对象的,她不可能指望他永远做漂亮孱弱的假花。
她接受他的瑰色,也要接受他古怪的刺,何况这些刺现在看起来也被他自己扯没了,刚才她瞧了一眼,这人不知道又在脑子里转什么,坐在沙发里板着脸处理工作,以为自己很凶悍,但剪影更像一只坏脾气的宠物狗。
于可简单地用发绳把所有头发束在头顶,随后用一掌握着这些黑发向前捋,直到看到打结的地方,再用那把白玛给她的利器将成捆的发丝全部割断。
头上轻快了不少,扔掉断发,于可松开发绳,镜中之人立刻换了一种面貌。
剪发的方式虽然粗糙,但效果还不错,最长的头发过肩,最短的在耳朵附近,鲻鱼头的效果,蓬勃且轻盈,如果再加上刘海,那么就非常像她小时候喜欢的那类发型了。
于可收拾好自己,便一声令下叫迟钰进来,自己去关浴缸上的流水。
等他磨磨蹭蹭地走进浴室,于可回过头,没同他对话,直接上手脱他的衣服。
迟钰还没看清她的新发型,胸前胯下皆一凉。
那肩上的衬衫本就是在急诊被胡乱剪烂的,与其说是穿在身上,不如说是拾荒者的披风,被扯掉也是合理,但再低头,迟钰看到自己的内裤连同外裤一齐被于可扒到了脚面上。
他鼻翼翕动,喉结微颤,实在绷不住了。
“于可!”
迟钰咬牙切齿,第一反应是侧身,用左手挡住自己。
但他的东西一只手掌根本挡无可挡,即便是他的手指非常修长,但那粉色的巨物蛰伏,半遮半掩地露出一截肉身,反而像是某种欲拒还迎的勾引。
于可见怪不怪,踩着他的裤子,让他两条腿轮流冲裤腿里抽出来,随后她脚尖一挑,将他的脏裤子提起来,直接扔进了盆池。
“你怎么全给我脱了?”
迟钰面色发红,漆黑的睫根下眼白洇出一层珠光,因为羞耻,面部的颜色自然而然地鲜活起来。
于可瞧着他这副白瓷蒙尘的样子实在忍不住要笑,要知道上一次他在她面前脱衣服的时候还是在四月的凤城,也是酒店套房。
那时她心烦意乱,正在盘算同这个假人似的塑料丈夫离婚,有话说,又不敢说,犹豫不决,所以赤诚相见时,大约也是这副我为鱼肉的模样。
如今换个角度,她为刀俎,倒也懂得欣赏这种不情不愿,被欺压得眼角绯红,却要强装镇定的可爱了。
“不脱光怎么洗啊?谁家好人穿着衣服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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