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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大堂内低垂的水晶灯将身后人的玉兰双腮照得影影绰绰。
宽肩窄腰收拢在猎装夹克之下,系在长裤上的银扣皮带有种老派的人夫感。
这样闲适的迟钰正探出左手,非常熟稔地搂住她的身体。
目光受牵引下滑到腰际,于可被他左手上划痕众多的婚戒刺了一下,刻意扳过头,装模作样地嘀咕着王晓君的名字,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调低触感,听觉敏感度自然上升,身后的玻璃门吱呀惨叫,将风沙彻底与二人隔绝。
寿宴与百天的喜庆字样被印在电梯两侧的展架上,迟钰和于可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电梯。
头顶的数字跳动,于可看了一眼腕上的石英表,借势搪开迟钰的胳膊,想到刚才车外人的目光,生出一种伪名媛的心虚,低眉顺眼地和迟钰打商量。
“一会儿结束就不用你送我了。
我还要去趟单位,你忙你的就行。”
酒店的位置就在天津路,距离上海路与重庆路交叉口的凤城博物馆不远,撑死步行十分钟的距离。
换言之,她不想再坐那辆张扬拉风的跑车。
尤其还是去自己的单位,坐百万豪车去赚五千工资于可来说还是太离谱了,有违她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的定位。
夫妻之间经济实力悬殊,结婚后,于可时常觉得自己依附着迟钰生活的方式很魔幻。
她住他的房子,坐他的车子,睡他的床,甚至也享受着他花钱请人料理家务的便利。
这些声势浩大的从容都是属于迟钰的,是因为婚姻关系而续存的,与她的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轨迹毫无关系。
除去婚姻关系这个小宇宙,只有她自己的工作才是真实可触的,只有那些散发着腐朽气息的画作才与她的个体存在有连接,那是她苦学二十年的达成的理想,是她这辈子唯一的成就。
电梯里没有外人,迟钰的指腹是先嗓音一步落在她的耳朵上的。
他帮她挽起一缕碎发,修长秀气的手指趁机轻轻触碰着她的耳珠,答非所问地拖着尾音:“今天是13号啊……”
“走前开个套房?”
又是这该死的合法造人日,于可心中厌烦透顶,眼珠发烫,舌尖狠狠抵在齿根。
于可自孩童起就是个十分皮实的小朋友。
她胃口好,吸收系统也佳,就连去号称病毒培养皿的幼儿园时也从不生病。
因为小脸太胖,抽条快,又是浓颜系的宝宝,直到学龄前,每每父母带她出门,路人经常将她错认成男孩。
一开始于家妈还觉得有趣,含笑不予解释,可后来,一样的话被说了太多,她不胜其烦,怀疑这些评价是故意寒碜于可肥胖粗苯,不像女孩娇柔纤细,便买下一对粉红色的蝴蝶结头绳,把她油亮漆黑的胎发扎上两个朝天揪以明真身。
谁再问她怎么给男孩子扎小辫儿,她就嗷的一嗓子骂大街,问候人家是不是有眼部残疾。
长至成人后,于可早就褪去了雌雄莫辨的婴儿肥,甚至在高校念书时,有不少怀旧的老师们夸她身上有琼女郎们的模样。
于可不以为然,她看书观影独宠武侠,相比弱柳扶风的孱弱女子,她更愿意当倒拔垂杨柳的梁山好汉。
好汉们都有好体格,这一点于可与他们相通。
即便不需要特殊地进补和锻炼,她的BMI指数始终保持在优质的范畴。
不管是淋雨,吹风,挨冻,遭热,她从不头疼脑热,当代青年脾虚湿热的常见病更是与她无缘。
她睡眠好,排泄好,吃嘛嘛香,青春期后,她也月事规律,从不痛经。
这对于拥有明显月经的人类女性来说本该是莫大的优点,但也方便了迟钰计算她的排卵期。
像所有由相亲活动走到结婚的伴侣一样。
婚前于可和迟钰也对彼此的婚后计划做过了摸底调查。
结婚就像双人合伙开公司,资产方面于可可谓空手套白狼,所以对迟钰想要保全自己婚前财产的想法全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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