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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啥把拖油瓶给带上。
还不是原主的强烈潜意识,虽然她死了,可她在死前最后一刻还惦记着相依为命的弟弟,要不是因为这个弟弟,她估计早就不想活了。
地府的美好,她都想象不到。
有爹有娘,不用睁开眼就是干活,忍受奶奶的毒打,饿的受不了就在浆洗衣服的时候趴在河边猛喝冰水。
如果初一在末世打丧尸,倒卖情报武器,让她朝不保夕算苦的话,跟原主一比似乎也算是天堂。
这回离开大伯一家,摆脱当小妾的命运,弟弟也不必再卖给人牙子。
初一叹了口气,从包袱里掏出馍馍递到三九手里。
“咱去爹娘盖的破屋里住,我去田里看看,日后靠什么过活。”
三九咬着馍馍,有气无力。
他倒是不愁,只要跟大姐在一起,哪都行,他也不想回到那个柴房,半夜老鼠会咬她俩的脚趾头,可疼了。
荒废许久的破屋,空置多年越发破败。
屋顶上的稻草稀疏,勉强算个房顶,土墙开着五六七八个口子,通风极好。
屋内家具皆无,只有一个木床早已腐朽,摇摇欲坠,拆下来烧火正好。
灶台坍塌,还有个缺了一角的铁锅扣在上头。
家徒四壁,还真没别的形容词如此贴切。
她指挥着吃饱的初九把地上的垃圾拾捡干净,自己挽着袖子用柴刀把木床拆个干净。
全都堆在灶台边上,留着夜里取暖。
又走到外面拾捡了不少枯草堆在墙角,晚上好睡在上头。
柴刀是她唯一的冷兵器,还好在末世,并没有完全仰仗枪械,学到的练体术在此刻尤为珍贵。
只是原主营养不良的身体,脆弱不堪。
她安顿三九呆在破屋不要远走,自己带着柴刀先去田里看看,巡视下自己的领地。
虽然刚刚拿了几个馍馍,可馍馍总有吃完的那天。
乍暖还寒的春日,午时一过,日头渐渐西落,温度随即降低,她紧了紧身上的麻衣,步子迈的更快些。
穿越到此地倒是不错,起码不用担惊受怕夜里会从四面八方窜出丧尸。
虽然科技落后,但是有手有脚倒也可以养活自己。
她唯一可惜的是自己拼命攒下的那些金豆,不知道便宜了哪个。
所以守财奴是最可悲的,人死了,金豆子没花完。
她一边在深山疾行,一边胡思乱想。
路边不起眼的灌木丛,摇晃了两下。
她捏紧手里的砍柴刀,放轻脚步,缓缓靠近。
晚上能不能吃上肉,就在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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