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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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第61章(第2页)

不知想到什么,两位阎罗都敛了笑意,脸色有些难看。

非亦摩挲着手里的骨杖,顺势横挥出去,接住了一片雪花:“更何况一殿也说错了,骨杖十三之八是杀人杖不错,但三击要的不是人命,而是见真魂!”

但生于冥河底的阎罗,无魂亦无魄。

一殿抬眼看来,眸底暗潮流涌:“你究竟想干什么?”

非亦手一抖,骨杖上的雪花被化作丝丝缕缕的雾气,消散在半空之中:“我只是想知道两件事,其一,冥府在谋划什么,其二,你身后的究竟是什么人。”

呼吸之间,骨杖便以一种刁钻的角度,朝着一殿背后的六殿攻过去。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冥府十殿阎罗与妖尊迟迢打了一架,颇有好感,想认识他。

在此之前,他们也曾和魔尊非亦打过架,不约而同的,大家都很讨厌非亦。

世间邪魔,以魔族为首,世人一直认为,他们自出生起就带着罪孽,大多修习邪门歪道,存在便是为了引起一方祸乱。

不怪世人有偏见,魔族也确实是这样一幅景象。

神界有天上天神君,魔界有东祝,此二人曾并列世间第一。

东祝不同于寻常的魔族,他生来随性洒脱,曾道:魔族最强,以逍遥之道得成,随心而动。

那句「没有永恒的誓言,只有不后悔的冲动」便是由此而来,他认为,誓言只有在作出的一刻是真实的,不必死守一诺。

东祝用自己证明了这句话,六界公认他是魔族有史以来最强的人,故称其为魔祖。

有了逍遥魔之后,其他魔族只能称「寻常」。

逍遥随心,自在难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迄今为止,修成逍遥的不过两人,一个魔祖东祝,另一个就是他的徒弟,非亦。

非亦性子乖张,并非生来就是魔族,他师从东祝,成名一役便是杀师夺尊。

东祝死后,魔界失去镇压,外敌蠢蠢欲动,非亦以十三根骨杖为武器,击退万千来敌,彻底成就魔尊之名。

在他成为魔尊之后,魔界众人都以为他会将权柄握在自己手里,他有那个能力。

但结果出乎众人的意料,他放任魔族争乱,只守着一座魔心城,只要不犯魔心城,其余的他都不管。

久而久之,世人便只道他挂着个魔尊的空名。

一殿与东祝是故友,非亦与东祝的性子颇像,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非亦的实力。

非亦偏爱骨杖十三之八杀人杖,比当初的东祝杀伐气还要重,但从表面看来,他从容和善,看不出一丝杀气。

平静的湖面和不叫的野狗是最可怕的,非亦同样适用这句话。

一个能将一身杀气收敛干净的魔头,心机城府必然不轻,试问他又怎么可能会是好相与的。

一殿反手握住骨杖,整个手臂都几乎倒转,他却面不改色:“动静闹得这么大,肯定打乱了布局之人的计划,相信再过不久,其他人便会聚过来。

外敌当前,你确定要与我动手,两败俱伤可是会让渔翁得利的。”

“谁说我要和一殿动手了,不过是伸伸胳膊罢了。”

非亦勾唇一笑,风流自若,“我到底算得上是他的徒弟,怎会杀了师尊之后,还对他的朋友动手。”

周遭杀气俱散,仿佛刚才剑拔弩张,都只是他们的错觉罢了。

一殿几不可查地皱了下眉头,转头看向雷柱:“你不必试探我,若他们能活着出来,我自然会将当年之事告知。”

非亦不置可否,伸了个懒腰:“小六殿,别瞪着眼睛了,不累吗?”

说着,他还暧昧地眨了下眼,和方才一言不合要杀人的样子大相径庭。

六殿冷着脸,嗤道:“魔尊欲取我之命,不必虚与委蛇了,我等着你来杀我。”

非亦拧了下眉,碍于一殿在旁,没有贸然冲到他身边:“我说了,不是想杀你,只是对你有些好奇。”

六殿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上鬼气横生:“想不到以逍遥成道的魔,也会自设-->>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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