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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神奇的是,茅草屋前有个碗口大小的小泉眼,泉水清得不行,还带著一丝丝甜甜的味道,悄没声儿地钻进他乱糟糟的脑子里,让他觉得舒服多了,脑子也清醒了不少——这就是灵泉空间啊!
以前只在网络小说里看到过的“金手指”
,现在居然成了他在这乱世里活下去的依靠。
前世他在珠三角混了十几年,人情世故懂一些,也会点实用的小技术,但真要是想改变命运,恐怕还得靠这个灵泉空间。
想通了之后,宋延兴就开始小心翼翼地琢磨起这重新来过的日子。
核心就两个字:活著,而且要带著自己在乎的人好好活著。
灵泉空间是他最大的靠山,但这事儿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
给家人调理身体、种点高產的粮食……好多想法在他小小的脑袋里转来转去,一个清晰又有点狠心的计划雏形慢慢冒了出来。
“兴宝,”
娘温暖的手轻轻拍著他的后背,“起来吃饭咯。”
一声稚嫩的童音应了一声,声音里带著点不容易听出来的沙哑。
宋延兴,或者说现在的兴宝,慢慢睁开了眼睛。
昏黄的油灯下,小小的身子爬下床,迈出的步子还有点虚,但透著一股不一样的坚定。
饭桌旁,爹、娘、大哥、二哥、桂香……这一张张满是担心的脸,就是他这辈子的依靠,也是他拼了命也要守护的一切。
这顿在湖南宝庆小山村里的晚饭,宋延兴吃得特別仔细。
每一口粗糙的饭食,都在提醒他现在的日子有多不容易;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的暖意,却在他心里点燃了一簇叫“希望”
的小火苗。
小小的厢房里,油灯亮著一点豆大的光,把四周照得暖乎乎的。
桂香好奇地凑在兴宝旁边,时不时做个鬼脸逗他。
娘搂著兴宝,轻轻哼著支从没听过的童谣,声音软乎乎的。
宋延兴闭著眼睛,脑子里乱鬨鬨的——原主的记忆碎片和自己前世的经歷撞来撞去,正费劲地往一块儿融呢。
原主的爹宋大伟,人长得高高瘦瘦的,脸看著有点显老,但眼睛亮得很,特有精神。
他以前跟著蔡鍔將军当过勤杂兵,將军去世后就退伍回了家,托关係弄了桿枪,靠打猎过活。
宋大伟一个人把两个弟弟拉扯大,快三十了才遇上娘。
那时候娘走亲戚回家,半路上碰到了狼,同行的人嚇得丟下她就跑,娘是小脚,慌慌张张跑了几步,脚一扭就摔在地上。
巧的是,爹打猎回来,听见狼叫就往这边来看看,正好救下了娘,还背著她送回了家。
外公外婆见了,觉得爹坏了娘的名声,气得不行,可娘却铁了心要嫁给他。
外公姓刘,刘家在这地方是大族,家里大多都有田地,自然瞧不上爹这个比娘大十岁的穷汉子。
这事闹了好一阵子,最后全靠娘的坚持,俩人才成了亲。
不过两家人的关係一直不怎么好,直到大哥延邦出生,才慢慢缓和下来。
大哥四岁那年,娘又怀上了二哥,外婆心疼女儿,就劝爹在这边安家,也好方便帮著照看孩子。
爹就选了湘黔路旁边这块坡地,盖了个伙铺。
外公也没逼著要现钱,说等爹挣了钱再给就行。
不得不说,爹的眼光是真不错,离这儿最近的伙铺都有十里地,来往的行人、商人多得很。
一开始,每隔两天就得往五十里外的永丰进货,现在一个月去一次就够了。
家里还能自己酿酒、做豆腐,就像爹常说的,在部队当勤杂兵那几年,大字没认识几个,杂七杂八的手艺倒学了个遍,就算给门大炮,他都能给摆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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