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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曹雪芹并不绝对拒绝肉欲描写,但他与《金瓶梅》以后,一直延续到清初,延续到民国,延续到新时期文学的**文字大不同之处,就是他笔下的性描写始终是含蓄的,节制的,收敛的。
其实,写出下流文字,不难,但脸皮不厚到一定程度,大概不行,尤其那些用身体写作的女作家们,倘不相当无耻,恐怕也难下笔。
记得鲁迅先生一篇杂文,说,你在马路上,对一位站街妓女,直呼其职业名称,对方一定是要反詈:“你娘才是妓女!”
相反,你说:“姑娘勒浪做生意!”
(“勒浪”
为吴语,“在”
或“在这里”
的意思)她的脸色就会多云转晴了。
因为做生意,是商业行为,在笔下,将自己身体一块块地零售出去,就无所谓耻了。
所以,写无耻文学之前,先得无耻起来。
曹雪芹借书中人物之口说:“这些书就是一套子。
左不过是佳人才子……编的连影儿都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一个小姐必是爱若珍宝……只是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可是前言不搭后语不是?……有个缘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的,所以编出来糟蹋人家,再有一等人,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得着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
曹雪芹认为放肆写**文字的“编书的”
,不外下列三种作家,一是“妒人家富贵的”
,二是“有求不遂心的”
,三是“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
的。
但到了近代、现代、当代,又有两类人渐渐成为色情文学创作的主力,一是患**症的男作家,一是只有身体而无文学的女作家。
其实,《金瓶梅》式的**文字,只要无耻,不学自会。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又越常情,如有狂疾。
其尤下者,则意欲媟语,而未能文,仍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
虽然,《金瓶梅》的模仿者,皆得到了实惠,兰陵笑笑生为后来许多无聊文人,提供一个保证赚钱的饭碗,裤裆文学,永远能卖出好价钱的。
可到今日为止,**书无数,有社会价值,有文学价值者,找不到一部。
而沿袭《红楼梦》写性心理、写性意识的文字,二百年来,中国文坛空谷回音,无人堪与响应。
别说过去和现在的狗尾续貂者,无不被人糗得无地自容而悄然退场,《红楼梦》的模仿者,可以说没有一个得到好果子吃。
学《金瓶梅》不成,尚可靠性器官的活塞动作,骗两个钱花花,而希望像《红楼梦》一样能够写出一些新意,在性文学的拓展上有所创造者,第一,不具备曹雪芹的满腹经纶的真功夫,第二,不具备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不寻常”
的时间,连“望穿秋水”
的一望,也达不到,焉谈其他。
作家写性,无论中外古今,为性而性者,少,为钱而性者,多。
什么时候中国作家真正把钱置之度外,哪怕像曹雪芹那样,喝粥也不辍笔写下去,也许文学倒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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