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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细(第2页)

母亲只跟我说,他死后,他曾经借过的石灰、砖头、农具,农家都不要他还了(也没法还了啊)。

他在插队期间,安分而勤劳,贫下中农对他很喜欢。

后来,哥弟告诉我,哥细其实是累死的。

哥细感觉自己出身不好,就积极地表现自己。

挑的担比别人的重,别人休息了,他却不休息;甚至收工了,他还多干一两个小时。

后来见到有推荐上大学、招工的,他就更有想法,干得更拼命。

年小体弱,积劳成疾,一得病就没救了。

姑妈因伤心而病倒,因而回城休息了一段时间。

我记得,有一天,我母亲扶着她从医院回来,我跟在后面。

姑妈戴着一顶洗得发白的布帽,走路缓慢,并一直喃喃自语,一会儿说:“阿细呢,啊?阿细去哪儿了?”

但似乎很快醒悟过来,就伤心地低泣:“阴功哦,阿细,那么小就不在了,以后哪个管你哟……”

姑妈已经没了力气,也没了泪水。

尽管声音细若游丝,但我听得清清楚楚,至今不忘。

关于哥细的长相,我如今已经没有任何的印象。

但我很小的时候,母亲不断地给我描述过他的形象:哥细这个人啊,勤哦,割马草时,颈脖痒了,就直起腰,用手抓一抓,脖子都抓出红印了,低头又继续割,从头到尾不吭一声。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大表哥。

估计我母亲看见过哥细割马草。

那时候,衡量和评价一个人的品格,就是一个“勤”

字。

勤能补拙,勤能生财,勤能揾食,勤能存活。

所以,尽管我已经记不清哥细的相貌了,但一旦想起他,必定就是这么一幅情景:强烈的太阳下,一个少年,戴着草帽,低头割马草。

汗滴从他那头松蓬的头发里渗出来,流到了耳根。

太阳一晒,一颗颗竟然晶莹透亮。

草尖的摩擦和虫翅粉末的粘黏,细嫩的脖子引起了瘙痒。

实在难忍,他只得站起来,用衣袖擦一擦,用指尖抓一抓,咽了咽口水,又弓着腰,继续割。

他的身后,是一扎一扎整齐的马草,地面忽然变得开朗和开阔。

那时,一担马草可以卖得五毛钱。

感谢母亲,用口述的方式帮我记住了一个人。

可是,那个一声不吭低头割马草的少年,如今已经长眠在彬桥乡某一个村庄的地下了。

不知那个坟头还在吗?那副骨骸还在吗?

不久,那个长年穿黑色唐装、整日里也是不哼不哈地收拾家务的婆婆,也在乡下去世了。

1979年,姑妈一家结束了十年的插队落户的历史,全家返城。

一家六口人,回来时只剩下三个人:姑妈、姑爹、哥弟。

我的姑爹,那个曾经威名远扬的大土匪黄飞虎的儿子,多么渴望能够有一天让他把黄家曾有过的荣光光复起来,以光宗耀祖,彪炳千秋。

所以,他年年都在家中贴上有“虎”

字的对联,以暗示他光复的耐心和决心。

但是,面对着这个已经七零八落的家庭,无论他有多大的决心和耐心,都无法挽回已经流失的年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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