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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的高鹗(第3页)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就是脂砚斋在批注此书时,已是在程伟元和高鹗收集遗稿以后,再难找到什么断章残句的时候。

这表明,他是要晚于曹雪芹以后很久的一辈人。

如此说来,批注中的什么“姑赦之,命芹溪删去”

的长者口吻,就可能是变戏法的障眼术了。

因为在中国,有些人特别爱当老爷子,有些人也就尽量不惹老爷子。

他抓住了这一点,摆出一种老爷子的姿态,老三老四,让你坠其中而不觉。

你就看红学家一开会,总是那几张老脸,端坐当中,一聚餐,总是那几张老嘴,胡吃海塞。

而且总是被一帮马屁精簇拥着,被几个女妖精纠缠着,脂砚斋就是揣摸透人们的心理,在字里行间,装老充老,糊弄大家。

红学家们一直把第十三回的这条批语,认定脂砚斋为曹雪芹家族中一个身份特殊的人,是直接进入曹雪芹创作过程中的评论家、知情者、指导者。

他比现在那些拍电视的剧组中策划、制片、导演,对于编剧的影响还要大得多,可以命令他删去。

如果不是曹雪芹,而是王雪芹、张雪芹,或许有这种遵命行事的可能,但像这样一位大师,能对这样一位有时连批语都写得不大通顺,错白字连篇的脂砚斋,俯首帖耳吗?

这都是不大可以说得通的疑窦,于是,红学家赶紧跳出来辩白,他是曹雪芹的叔叔。

小仲马能不听大仲马的话吗?其实,写过东西的人都明白,作家创作的自主性,只是在极其强迫的条件下,才会屈从外来的压力,改变原来的想法和写法。

如果一个作家自己坚持不想删改的话,命令是不起作用的,否则中国文学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掉脑袋的文人了。

还有第七十七回的批语:“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

也是被红学家奉为圭臬,当成理解曹雪芹《红楼梦》的一把钥匙。

于是,他的所有暗示,成为续书真伪的试金石。

由于,批语中这种煞有介事的词句很多,还有许多感慨,挺能把人唬住的。

可自有小说这东西以来,没有一部作品,是像拍照似的,直接从生活中原样搬来的。

脂砚斋主人根本不懂得文学形象和生活真实是两回事,生活中从来不会有现成和完整的小说等你去写,那用不着作家,派个速记员就够了。

作家的形象思维,是真实,又不是绝对的真实,是生活,又不完全是生活的拷贝。

脂砚斋把两者机械地等同起来,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

诸如“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

等等只言片语的印证,纯属误导读者,如果文学创作就这么简单直接的话,一位大师所做的事,随便拉来一个低能儿,也可以干得了的。

据最近病逝美国的张爱玲考证,她认为,从书中人物两套年龄系统来看,《红楼梦》有可能是在《风月宝鉴》和《石头记》两部作品的基础上合成的,那么脂砚斋的“目睹亲闻”

,很可能是他个人的幻境了。

幻觉对于某些太自作多情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可能产生的。

鲁迅先生写二三十代上海租界里的某些阔少,到妓院里叫上一大群姑娘,过过怡红院里宝哥哥左拥右抱的瘾,也是《红楼梦》看得太多,沉迷其中,幻想自己是贾宝玉,才去追求这种感觉的。

对于脂砚斋,不能不承认他把这部书看得太深太透太细太密太投入,以致分不出什么是艺术的境界和生活的现实,把真实和幻觉搅在一起。

他把自己视为金陵那条街上荣宁二府中的一员,生活在臆想和白日梦里,也不是不可能的。

脂砚斋在第四十九回眉批里说过:“今余亦在梦中,特为批评梦中之人而特作此一大梦也。”

这倒恐怕是他精神状态的准确描写了。

脂评本第十七回有一句旁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

余初见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

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

在这里,这位脂爷,已经登堂入室,不但视自己是与曹雪芹一样的不肖子弟,而且,还有他一样的贵族家庭的经历、一样的簪缨世族的童年,那么,也自然是一样的文化教养,一样的书香门第。

然而,这样一来,说不通的问题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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