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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啄木鸟看来,做好事利人也利己。
比如给树看病,自己为大树治好了病,同时得到了自己喜爱的食物,啄木鸟做好事已经习以为常,而这种平常的行为昭示着一种伟大的精神。
令人遗憾的是,大树并不感激啄木鸟,有时还恨啄木鸟。
在大树看来,啄木鸟在捉蛀虫的时候啄伤了自己的面皮,梆梆的啄木声打扰了自己的安静,最为反感的是,由于啄木鸟的光顾,使其它树知道自己是棵病树,在面子上受到损害。
啄木鸟在捉虫子时用心专注,动作有力,使树觉得自己身心健康受到啄木鸟的损害。
树认为啄木鸟捉虫子那全是为了自己,自己吃饱了还得了个森林医生的美称,名利双收,好事都让啄木鸟占去了,因而大树非常痛恨啄木鸟。
我曾读过一首杂文诗,名曰《奇观》:“有啄木鸟飞来,树,紧张得每只手都举起枪。”
这首诗虽短,但令人拍案叫绝。
对大树的恩将仇报,啄木鸟一概不予理睬,它总是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啄木鸟有利嘴、尖爪、硬尾,长相普通,它从来不懂献媚,也不想献媚。
而喜鹊却善于站在树的枝头上为大树唱赞歌,唱得大树舒舒服服、心花怒放,大树把喜鹊视为知己,当做最为尊贵的朋友,它认为只有喜鹊最了解自己,最懂自己的心,自己的心与喜鹊的心是相通的。
因而每当喜鹊给大树唱赞歌的时候,大树就喜笑颜开,敞开胸膛欢迎。
而对啄木鸟,大树常常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推三阻四,视啄木鸟为仇敌。
我觉得,啄木鸟很像杂文家,杂文家也很像啄木鸟。
当然这只是从两者品行、处境角度而言的。
其实,杂文家只不过有一只不屈的笔而已,看到社会上的不平事、丑事、坏事、蠢事、脏事就忍不住呐喊一两声罢了。
事实上,杂文家的本事不及啄木鸟,杂文家看到蛀虫,那只是干着急没办法。
因为杂文家的笔不代表法律,从这一点讲,杂文家的笔远远不如啄木鸟的嘴尖利、有用,手也远远不如啄木鸟的有力好使,而尾巴只能夹起来(由于夹得太紧,以至看不见了),这与啄木鸟的硬尾巴更无法相提并论了。
然而,杂文家的风骨与精神和啄木鸟是不分伯仲的,这是杂文家可引以自豪之处。
说啄木鸟是一种益鸟不错,不过这样未免太简单化了。
实际上,它是一种正义之鸟、坚韧之鸟、不屈之鸟、高尚之鸟、勇敢之鸟,它在动物界独树一帜,不同凡响。
(原载2001年9月7日《杂文报·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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