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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了足的女人发现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得来的“成果”
,突然之间就有人说不值钱了,心里头反而更多的是失落。
况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缠足都是身份和教养的象征,因为似乎只有江南的一些穷苦人家非得靠妇女劳动才不愿缠足。
缠足的确是男权社会男人性权利极端膨胀的一个特例,在世界上,只有非洲某些部落妇女穿唇、**割礼和缅甸山区少数民族妇女脖子上从小架铜圈的习俗可以类比。
所以,当近代外国人因此而说中国人为野蛮人时,我们饱读诗书的士大夫们真是无言以对。
问题是,缠足这种习俗从开始到流行,并没有多少男人的暴力强迫,甚至连主意都是女人想出来的。
从繁华的都市到穷乡僻壤,逼迫女孩子裹脚的,无一例外地是她们已经裹了脚的母亲。
拥有一双缠得“合体”
的“莲足”
,无疑是那个时代女人的骄傲。
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里种种“比足”
的描写,其实并非空穴来风。
其实,在缠足盛行的年代,无论是缠足的三寸金莲还是不缠足的“大脚仙”
,都认为只有一双裹得小巧的脚才算是美。
甚至到了民国年间,相当多“妇女群众”
对于天足的意见还是“像什么样子,丑死了”
。
入鲍鱼之肆,不唯久而不闻其臭,而且反觉其香。
这不仅仅是风俗化人、从众心理在作怪,女性以男性的性心理、以男人的欣赏尺度建构自己的审美框架,这才是“金莲意识”
的三寸所在。
千百年来,所谓女性的美恐怕绝大部分都是出于男人的意愿,而由女性自我塑造出来的三寸金莲也可以说是这种女性美的一个阶段性民族性的“成果”
,只不过这种“美”
,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垮台了而已。
三寸金莲已经进了历史博物馆,或者正在走进博物馆,不过,金莲意识却没有消失。
世界上浩浩****的时髦女郎,不管怎样标新立异,争奇斗艳,拿脸蛋当画布,以身体做塑泥,大抵如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不过在男人的性心理的圈圈里打转。
像缠足一样自戕身体也不乏其人,君不见,那些前赴后继动手术往**里塞硅胶的女人们。
前些时候,她们中的美国人获得了巨额赔偿,但是,被弄得一塌糊涂的胸部无论如何用美元是填不上了。
至于一般性的自我折磨,恐怕就连初级阶段的中国,也年年见、月月见、天天见了。
取悦于异性是人的天性,可是到了自我折磨的地步,也就违反了天性。
大概最让人头痛的是,为什么偏偏只有女人自我折磨来取悦男性,而不是相反?我们只能说,这个世界,到目前为止,还是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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