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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毛也是热情的人,骨子里又善于流露自己的感情。
后来她不再故意去克制为难自己,待人对事也显得通达起来。
在给父母的家信里,她提到一到晚上女生宿舍就有西班牙男生“情歌队”
来窗外唱歌,最后一首一定特别指明是给她的。
而同时三毛也在坐咖啡馆、跳舞、搭便车旅行、听轻歌剧……一边是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不辜负父母的血汗钱,另一边又在充分履行自己的喜好。
充分去享受生命,且携带无限的精力、热情与勇气,这是三毛初入西班牙时留给后人最深刻的印象。
所以,当无数人还在纠结于要不要出国完成自己的梦想,或者是到了异国他乡如何生存获得别人尊重的时候,三毛已经用她的行动力证明了“她能行”
,她能站住脚,且站得掷地有声。
三毛早也意识到活着不是为了凑热闹的,归属感与停泊对她而言并没有意义。
她要的是一种漂泊的仪式感,这份仪式感带给她的满足与人生历练远远大于稳定在一处过一份循规蹈矩的生活。
生活有太多一成不变的规律,但如何把它潇洒地用掉,且用的毫无遗憾,这才是生命的意义,也才是唯一对自己有价值的事。
三毛想通了这一点,所以她早早就获得了自由,从身体上,从精神上。
所以一九六七年,当那个十七岁的男孩子出现的时候,三毛并不想从这种自由里挣脱出来,她不想被感情和责任所束缚,她追求的爱情,是稳妥的又遍布甜蜜的,因为太祈求爱情的美好,所以不愿承担伴随它而来的争吵、猜疑、厌倦和平淡。
于是索性暂时把自己锁起来,做一个不说话的爱情哑巴。
而他偏偏也执拗,对爱情,对三毛。
他是荷西。
那一年荷西还不叫荷西,叫Jose,荷西是三毛后来给他起的中文名字。
而中文名字的由来,仅仅是因为荷西这个名字比较容易写,三毛原本的用意是叫“和曦”
,取义为人祥和又如晨曦,在三毛眼中,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可是“曦”
字太难写了,荷西怎么也学不会,所以三毛索性顺口喊出了“荷西”
,这个名字也一直用了下来。
三毛刚认识荷西的时候,荷西只有十七岁。
那天是圣诞节,三毛在朋友家里,荷西也来这里向一些中国朋友祝贺圣诞节,荷西从楼上跑下来,三毛第一眼见到荷西的反应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
,接下来又想到“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
只是这终究是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想法罢了,对于受过一次情伤且未痊愈的三毛,如何再经营一段感情她还没有想过。
此后三毛倒是常去这个朋友家里玩,荷西也住在附近,两个人就经常一起打棒球,有时候下雪,也在院子里打雪仗,或者是一起去逛旧货市场。
荷西像个温柔宽厚的弟弟一般,随着三毛的脚步,听从三毛的建议和喜好。
那一年,荷西高三,三毛大学三年级。
他们相差了八岁。
直到有一天,三毛在书院宿舍里读书,听到同学们喊:“表弟来喽!”
“表弟”
在西班牙文里有嘲弄的意思,起初只听到同学们不停地喊“表弟来喽”
,三毛觉得奇怪,她没有表弟,所以并没有想到是来找自己的。
后来同学们一直喊,三毛就到阳台上去看,那个站在楼下的男孩子,就是荷西。
荷西手里抱了几本书,另一只手捏着一顶法国帽,整个人都紧绷绷的,看起来紧张得能捏出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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