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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的她头发扎成低马尾,戴着护目镜,手里拿着一支移液器,正对着镜头笑。
那笑容,和婚礼那天一模一样。
李二狗看了那张照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老板,三号车换好机油了。”
一个年轻的学徒推门进来,手里拿着扳手,油污蹭了半张脸。
李二狗回过神来,点点头,拿起桌上的车钥匙递过去。
“跟老张说一声,刹车片也检查一下,上次来的时候就有点薄了。”
“好嘞。”
学徒转身出去了,门没关严,从门缝里挤进来一股混合着机油、橡胶和铁锈的味道。
那是他熟悉了十几年的味道,每一个汽修厂都有的、属于普通劳动者的气息。
李二狗靠回椅背,盯着天花板上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脑子里转着一个念头:今晚回去吃什么?结婚前,他吃什么都很随便。
食堂、外卖、楼下小馆子,什么便宜吃什么,什么快吃什么。
冰箱里永远只有几瓶啤酒和半袋过期的挂面。
结婚后,他养成了一个新习惯——下班前去菜市场转一圈。
不是他做饭,是秦柔做。
她做得还挺好吃。
一个医学院的天才,国家重点培养的未来院士候选人,做菜的水平竟然不输她的实验技术。
这种事情说出去大概没人信,但李二狗作证,这是真的。
唯一的问题是,她做实验做习惯了,做菜也带着实验室的强迫症。
每一种调料都要精确到克,每一种食材都要切成完全一样的大小,火候要用手机计时器卡着。
一道简单的番茄炒蛋,她能做出博士论文答辩的架势。
“你累不累啊?”
李二狗有一次靠在厨房门框上看她操作,忍不住问。
“不累。”
秦柔头也没抬,继续用电子秤称盐,“精确是对食材的尊重。”
“……那你能不能顺便尊重一下我的胃?我饿了。”
“再等三分二十秒。”
李二狗认命地去摆碗筷了。
这样的日子,没有什么波澜。
每天早上去汽修厂,中午在厂里吃饭,下午下班去菜市场,然后回家。
秦柔比他忙得多,经常要加班,有时候半夜才回来。
李二狗就给她留一盏灯,把饭菜放在微波炉里,自己在客厅沙发上等着,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身上多了一条毯子,桌上的碗筷已经洗好收好,微波炉里热着早餐。
而秦柔已经出门了,只留下一张纸条:“老公,我去实验室了。
早饭记得吃。
爱你。”
纸条被她折成一个小小的方块,放在餐桌正中央,旁边还有一杯温热的豆浆。
李二狗把纸条展开,看了一遍,叠好,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
抽屉已经快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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