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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喜欢珠宝是天性,簪书也不能免俗,看了一圈,每件都美得迥异,挑不出来。
“谦哥,我看都挺好的。”
“书书妹,你这就辜负谦哥对你的信任了啊。”
江谦最怕听到这种模稜两可的话,头疼地皱眉:“这么说吧,你第一眼看过去,最喜欢哪件?”
大山一看这架势,还不知要挑到几时。
他一个大老爷们,对这些亮晶晶的玩意儿没兴趣,索性起身走了,到主厅另一角凑堆打牌去。
茶几边上,剩下四人。
簪书和江谦坐一边,厉衔青和大青衣坐他们对面。
簪书为难:“我喜欢的,明小姐又不一定喜欢。”
“没关係,说说看。”
“好吧。”
簪书从江谦手中接过遥控器,按定其中一张图片。
“我喜欢这个。”
屏幕定格住一枚胸针,流畅的豹子造型,上面用传统工艺镶嵌著红宝石和钻石。
精美是精美,但一枚胸针用作订婚礼物,对江谦这等家世的人来说,过於小家子气了些。
江谦翻了翻价格,若有所思。
“喜欢就拍吧,明天我找人帮你委託出价,没几个钱,一百二起拍,估计两百內能拿下。”
说帮她拍,实际就是没看上送给明漱玉的意思。
江谦云淡风轻的隨意口吻,仿佛说的起拍价不是一百二十万,而是一百二十块。
簪书嚇了一跳,急忙摆手,摇头。
“不用了谦哥,我没钱。”
有別於他们这群含著金汤勺出生,一言不合就挥金如土的豪门二代,簪书很有自知之明。
她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小记者。
入职没几天,一个月的工资都没领过,没钱没得理直气壮。
“呃,书书妹?”
江谦愕然地看著唯恐避之不及的簪书。
不是,小妮子什么时候觉醒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了?
不说现在,就说以前厉衔青拍给她玩的那些珠宝首饰,哪件不是绝世藏品。
这只小豹子,连以往的零头都不够吧。
江谦喝了口酒压惊,借著杯沿的遮掩,一言难尽地偷瞄厉衔青。
老打压妹妹,把妹妹害成什么样了。
“程书书。”
厉衔青懒懒地叫了声。
等簪书朝他看来,四目相交,他似乎也觉得簪书的节俭好笑,薄唇微勾,看了看屏幕上的胸针,再看著她,好整以暇地开口:
“还好你没钱,眼光这么差,有钱还得了,家里不得成废品回收站了。”
都不是小女孩了,还喜欢小猫小狗。
说起来,她那只来不及带走的小兔,还一直放在他家里,占了他一小块床头。
“可是,厉爷,我也觉得这只胸针很好看。”
云竹微温柔地开口,脸上漾著同样温柔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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