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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完刘嬷嬷,安寻与萧玥璃对坐于膳桌前用早膳。
青瓷碗里的莲子粥熬得软糯稠厚,袅袅热气裹着清甜的香气漫开,银箸偶尔轻撞碗沿,发出细碎的叮当声,衬得一室静谧。
待到碗中粥见了底,安寻放下玉筷,拿起帕子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唇角,目光落在萧玥璃微蹙的眉尖,眼底漾着几分了然的柔和,嘴角噙着一抹浅淡的笑意:“殿下,今日想不想去城西市集走走?”
萧玥璃握着银箸的手蓦地一顿,清亮的眸子倏地亮了一瞬,像是有星子坠入其中,可那光亮转瞬便黯淡下去。
她垂眸,指尖无意识地拨弄着碗底剩下的几粒莲子,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怅然与无奈:“太麻烦了。
出宫得提前上报父皇,还要安排随从仪仗,兴师动众的。”
安寻指尖轻轻叩了叩桌面,唇边笑意加深,眼尾轻轻一挑,朝她眨了眨眼,声音不高不低,恰好落在两人耳中:“今日出府的,可不是公主和驸马,是寻常的书生和小姐。”
萧玥璃抬眼望过来,眉梢微微挑了挑,眼底多了丝不易察觉的好奇,语气带着几分试探:“你的意思是……乔装?”
“红巾不过是权宜之计,要想让外人真的信了我们和睦,还得添些更实在的戏码。”
安寻语气平淡,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晚上便是归宁宴,听说殿下有皇弟皇妹,正好趁此机会乔装出去,给他们挑些市集上的小玩意。”
她顿了顿,看向萧玥璃,眼底漾着几分温和的笑意:“我们扮作寻常夫妻,只着布衣素裙,不带随从仪仗,没人会认出。
这般逛市集、挑物件的模样,传出去才是真的琴瑟和鸣,比府里刻意做出来的假象要逼真得多。”
萧玥璃的指尖无意识地捻了捻筷头,眼底飞快掠过一丝期待,像揣了颗雀跃的小石子——深宫高墙困了她十几年,说书先生嘴里的市集热闹、小贩叫卖,她早想亲眼瞧瞧。
可脸上仍绷着那点矜贵,轻哼一声,语气故作随意:“罢了,就依你。
刚好本宫今日也闲来无事,权当解闷。”
不多时,青禾便捧来两套朴素衣物。
萧玥璃卸下满头珠翠,褪去绣金罗裙,换上湖蓝色粗布衣裙,挽了个简单发髻,只插了根素银木簪。
铜镜里映出的少女,褪去金枝玉叶的锋芒,眉眼间的清丽灵动便全然显了出来,竟像个从江南水乡走出来的寻常小姐。
她们在房内换装的动静细碎,全然不知马厩的阴影里,一道瘦小人影正猫着腰,指尖捏着一柄细锉,在马儿的马鞍接口处反复摩挲。
换完衣服,两人并肩往院外走。
萧玥璃瞧着日头渐渐升高,眉梢微挑,转头吩咐候在一旁的青禾:“城西市集离得不算近,步行太费时间。
去把我的踏雪牵来,今日骑马出行。”
安寻闻言,神色微滞,指尖下意识地攥了攥衣角,语气里带着几分坦诚的局促,却无半分慌乱:“殿下,说来惭愧,臣出身寒门,自幼只与田垄农具打交道,从未碰过马。”
心底却掠过一丝自嘲:左羽林军大将军的嫡女沈清晏,怎么会不懂骑马?父亲一身骑射功夫冠绝禁军,自她幼时便亲自教导、耳濡目染,六岁便能弯弓搭箭百发百中,纵是烈性骏马在手,也能收放自如。
可如今,她是寒门子弟安寻,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只识笔墨的书生,纵有一身精湛骑射本领,也只能藏得严严实实,半分不能外露。
“怕什么?本宫自幼便习马术。”
萧玥璃翻身上马的动作干脆利落,裙摆扫过马腹带起一阵风,眉眼间漾着惯有的娇纵傲气,“踏雪是本宫的爱马,性子最是温顺。
你与我同乘一骑,只管踩稳马镫、抓牢前桥就好。”
安寻闻言,神色依旧平静,只微微颔首,语气坦诚:“有劳公主。”
她走到马侧,目光落在那紫檀木马鞍上,心里正盘算着待会儿怎么把上马的动作做得生疏些——得慢一点,手忙脚乱地抓两下马身,再假装踩空一次马镫,这样才像个从没碰过马的寒门书生。
这般想着,她指尖顺势往马鞍接口处搭去,原是想寻个借力的落点。
指腹刚碰上,便觉一片毛糙,几道深浅不一的凹痕嵌在鞍具的雕花纹路里——正是那种细锉反复摩挲才会留下的痕迹,不凑近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安寻眼底极快地掠过一丝冷光,心底霎时一沉:这马鞍,分明是被人刻意动过手脚。
若她没察觉便这么骑上路,一旦中途出了变故,不仅自己要当众狼狈出丑,连带着公主也会身陷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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