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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不巧,在上山的路上,醉得歪七扭八的沈侠正好撞见了桂山书院的山掌——宋俊。
不敢说这宋山掌是这天底下最博学的,但一定是最体面的。
未及而立的宋俊出身显赫,世代书香,家里除了那个拿不出手的侄子宋清欢,其他都是人中龙凤。
他人又生得俊朗端正,就像仰观书局里装帧印刷最精美的《诗经》,从里到外都无可挑剔,又凭着一骑绝尘的学识与家世,不知有多少粉黛红颜为之倾倒。
鉴于此,谁敢想,梳着纹丝不乱的发髻、穿着一尘不染的院袍、迈着仙人般翩然步伐的宋山掌竟有一日会被一个浑身酒气、面红耳赤的书院新生一把揪住衣襟,非要和他结义金兰,最后还将一肚子的酱肘子、焙腰子、杏脯、枣糕、莲子羹昂咕啷一股脑地全吐在了宋山掌的衣襟里。
这遭遇的可怕程度大大超过了宋山掌的心理承受范围,他用尽了毕生修为才未尖叫着掐死面前这个小混蛋,若他真是仙人,恐怕已经在惧愤交加中魂飞魄散了。
“你你这后生,圣贤书读到哪里去了?!”
“嘿嘿,狗肚子里,汪!
汪!”
看着这史诗级的大场面,围观的学子们谁也不敢靠近,就像书店里摆着一本《论语》与《花间道侣》的合订本,即便再好奇,恐怕众人也只敢围观,不敢去买。
吐完了,沈侠就舒服了,回到寝室,倒头就睡,醒来后精神倍儿爽。
他准备去找先生认个错,想来懒惰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大不了扛把扫帚将山路上的落叶清扫清扫。
可怜的沈少爷全然不知自己已身处危境,山雨欲来风满楼。
沈侠以为的批评教育,实则是三堂会审。
宋山掌病休,委托三个白胡子老头代劳。
正当沈侠下了决心要为朋友两肋插刀,说什么也不能将好兄弟卖了时,他那王姓同窗早已为他量身定做了三顶帽子。
第一顶,教唆自己饮酒。
第二顶,教唆不成,殴打自己。
第三顶,告发沈侠给一枝春的歌妓写香艳露骨的曲子词。
好汉做事好汉当,沈侠潇洒地认下了第三项罪状,至于前两项,同窗鼻青脸肿、肿成猪头的模样显然比沈侠苍白的辩解更具说服力。
七天的书院之行,沈侠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可他又觉多少得发表些感想才不虚此行,于是,他收拾好行李铺盖后,对王姓同窗说道:“兄弟,佩服,你对自己下手可真狠呐!”
此事之后,街坊、亲戚都以为沈家小少爷这下彻底毁了。
少年人的自尊如同脆玉,这会儿,恐怕已经碎成了渣子,没脸见人了。
可事实证明,少年也分人,有人自尊心就比金刚钻还皮实。
事实还证明,只要脸皮够厚,不好意思的就只能是那些街坊、亲戚。
沈侠搬个马扎,往自家书局门口一坐,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摇着蒲扇,坦然而愉快地开始了自己的职业书贩子生涯。
出乎沈敬贤的意料,这个把他老脸丢干净的不肖子竟将半死不活的仰观书局打理得有声有色。
他花样百出,月初买书赠画本,月底买画本赠美人图,还亲自出马,扮成小说中的人物站在门口招揽生意,上午挎把刀装关二爷,下午又插枝花冒充貂蝉,众人哪见过这种野路子书局?一传十,十传百,半个悬州城都来瞧热闹。
如此倒腾了半年不到,书店的利润就翻了番,沈敬贤索性退居二线数银票,把书店的经营管理全权交给了儿子。
赚了银子,升了职,有了底气,小沈掌柜决心大干一场。
头一年,他把什么书都印、不亏本就成的仰观书局捣鼓成了京城首家“小说画本专营书局”
,四书五经之类的老古董通通拿去烧火做饭,店中只售武侠、传奇、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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