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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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自己阶级的姑娘面前,他一向顺利,可他从没有爱过其中任何一个。

而他却爱上了她,更为难的是,她还不光属于另一个阶级。

他对她的爱使她高于一切阶级。

她是个辽远的人,他就无法像一个情人那样靠近她。

不错,他越学知识和语法就离她越近,说着她那种语言,发现跟她相同的思想和爱好。

但那并不能满足他作为情人的渴望。

他那情人的想象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了,弄得不可能跟他有任何肉体的往来。

后来,刘易斯想通了,她也不过是血肉之躯,跟他和别人一样都要服从血肉之躯的法则。

她的嘴唇也跟他的嘴唇一样是肉做的,嘴唇如此,全身也如此。

她是女人,全身都是女人,跟任何别的女人没有两样。

这种突然闪过他心里的想法成了一种启示,叫他大吃了一惊。

他明白了此事的意义,心房便怦怦地跳了起来,要求他跟这个女人谈情说爱,她并非天外世界的精灵,而是一个女人。

他这想法的胆大狂妄使他战栗,但他的整个灵魂都在歌唱,而理智则在胜利的赞歌中肯定了他的正确。

他内心的变化一定多少落到了她的眼里,她抬头看了看他,微笑了。

他的目光落到她的唇上,朱唇使他疯狂了,使他几乎伸出双臂去拥抱她,她也似乎在向他歪过身子,等待着,他用全部的意志力才遏制住了自己。

在晴和的午后,嘈叨的各种主义者和阶级的哲学家们常在大阪神鹿公园进行滔滔不绝的辩论,每月一次,刘易斯在穿过公园去图书馆的路上,总要停下来听听他们的辩论,每次离开时都有些依依不舍。

他们的讨论比一休哥餐桌上的讨论格调要低得多。

他们动不动就发脾气,扣帽子,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脏话。

他还撞见他们打过一回架。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思想中似乎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东西。

他们的唇枪舌剑要比一休哥沉着冷静的教条,更刺激起他的思考。

刘易斯一直都受着好奇心驱使,寻求着知识。

是求知欲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险的。

可是,现在他却懂得了他原来一无所知,而且,他若是继续世界漫游,永远不会知道他想要的东西。

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过,观察到的只是彼此无关的现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实,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归纳。

而在一个充满偶然与机遇的变化无常、杂乱无章的世界里,一切事物之间都是互不相关的。

刘易斯的智力生活不断更新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乐于研究一切的秘密事物、探求它们的奥秘,理解使他沉醉。

夜里睡着了,他在光怪陆离的梦里跟神仙生活在一起;白天醒着时,他像个梦游者一样走来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视着他刚发现的世界,好像夜梦里的他,才是真实的!

对餐桌上那些卑微琐屑的谈话他听而不闻,心里只急于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寻找和追踪因果关系。

他从盘子里的肉看出了灿烂的阳光,又从阳光的种种转化形式回溯到它亿万光年外的源头,或者又从它的能量追踪到自己胳膊上运动着的肌肉,这肌肉使他能切牛排。

从而追踪到支配肌肉切牛排的脑子,最后,通过内视看到了太阳神经丛在他的肚子里放光。

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出了神,和他一起吃饭的人通常悄悄说他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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