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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吃货林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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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你穿高跟鞋?自找的”
要不说有些人,找不到女朋友成为单身狗,完全就是自作自受的活该,就如同林明越这种不知道怜香惜玉,并且没有一点同情心,还长得没人家明星好看的男人,活该找不到女朋友,一点都不值得人同情,听到这样的话,邱语舒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刚刚蔺向桀叙述抓小偷的事情的时候,别人的重点都在事情的本身,而林明越除了事情的本身之外,还关注了一点,那就是高跟鞋,别人或许不知道邱语舒一个特性,身为五年的好友的林明越却知道。
邱语舒这个女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女人,但实际上无论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都是比爷们还有爷们,抛开那种倔强的刚烈的性格不说,就从化妆品保养品名牌这些女人必备的东西来说,就完全跟邱语舒这个女人不挂边。
虽然邱语舒经常得意的说自己天生丽质难自弃,林明越也从来都不承认,但实际上林明越是认同这句话的。
邱语舒这个女人活到二十四岁,从来都不用任何的化妆品,也不用任何的保养品,就连洗面奶都不存在,每天一点宝宝霜,春夏秋冬四季全部搞定。
皮肤白皙没有一点斑点,脸上很少长痘不说,大学之前就连高跟鞋都没穿过,不得不说,这样一个女人,不叫女人也没冤枉这个奇葩。
不过,说到高跟鞋这件事情,邱语舒的理由虽然听起来有些欠揍,但是说起来也还是有那么一些道理,他们这些打篮球的运动员,身高一米九以上很正常,但是现实生活里面,一般人却都不是这样的身高。
尤其是南方生长的男人,身高普遍都不怎么高,邱语舒一米七,无论在男生里面,这个身高都够用,更何况在女生里面,很明显就属于扎眼的那个,因为太高了所以扎眼。
所以,因此邱语舒从小都不穿高跟鞋,直到上了大学之后,因为偶尔参加一些活动的需要,或者搭配衣服的需要才会穿高跟鞋,对于这种东西,邱语舒还是很不习惯。
所以,刚刚林明越听到蔺向桀说起高跟鞋的时候,就特意关注了一下,也是因为林明越知道邱语舒这个特性,这会听到邱语舒说自己的脚肿了,也不意外,不但很快接受,还有空教训邱语舒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我也不愿意的啊!
可是那天媛媛约我出去溜达,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逛起街来没完没了,我要不穿高跟鞋拿这个当借口堵她,我还有命回来吗?”
邱语舒这个人虽然爱篮球,但是却不爱运动。
运动神经差,运动量也是一般,再加上从小身体也不算太好,所以跟运动这个词并不搭边,爱逛街是女人天性,但是,对于邱语舒这个奇葩来说,却不是她的天性。
邱语舒是典型宅女一枚,没事只爱窝在家里懒得出去,可是邱语舒不正常,不代表邱语舒的朋友不正常,那个叫媛媛的朋友就是正常的,酷爱逛街,每次一见到邱语舒一定拖着邱语舒逛街,这可苦了邱语舒这个奇葩。
每次逛完街都是身心俱疲,比一口气生了七胞胎还要虚弱,小命去了半条的可怜女人,所以,邱语舒为了应付媛媛这个女人,就想出了这样的招数,事实证明虽然有点无赖,但是也还算管用。
上次见了媛媛之后,至少邱语舒没剩下半条命,而是剩下了大半条,那一小半条不是因为逛街,而是因为穿高跟鞋脚肿了的后果,不过比起不穿高跟鞋,舍命陪君子的陪媛媛逛街,然后去了半条命的回家。
邱语舒倒是宁愿选择穿高跟鞋,不陪媛媛逛街,然后脚肿的后果,两想要害取其轻吗~这样说来,邱语舒也还是挺聪明的,不是吗?
“你也真损,人家媛媛好不容易,跟你见一面,你怎么想出这样的损招对付他,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得知事情的原委,林明越不但没有同情邱语舒,反倒开始为媛媛抱不平。
媛媛是邱语舒的高中同学,虽然一直都在一个城市,但因为工作上学还有距离各种原因,一个月也见不了一次面,平常都是手机电话微信联系。
好不容易见一次面,媛媛自然想跟好朋友去玩玩,却偏巧遇上邱语舒这个不靠谱的好朋友,林明越真心的替媛媛哀悼,命不好遇上邱语舒这样奇葩的主,可怜啊可怜。
“林明越!
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就不知道同情同情,我这个伤病员?明明是我可怜,你反倒在那里帮媛媛说话,我跟她友谊的小船还没翻呢,就先跟你绝交了!”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对这个没品人再没耐心,粗鲁的将林明越的手臂从自己脖子上面扒拉下来,邱语舒没好气的丢给林明越这句话,抬脚就要快步走人,却被林明越一把抓住。
“别啊别啊别啊,我这不跟你开玩笑嘛?全世界就你最可怜最值得同情,你要是肯乖乖回家给我做炸鸡腿,你就更加可怜更加值得同情了,我这不会说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还不成吗?别生气啊”
什么叫自作自受?林明越这个人典型就是如此。
就知道没顾忌的说话,把人家惹恼了之后,还要颠颠的跑过去给人家赔不是,舔着脸给人家赔小心,讨好人家,自作孽不可活,活该!
邱语舒这个女人虽然奇葩了一点,爷们了一点,但是有些时候有些特性还是比较女人的,就比如厨艺这回事,邱语舒的爸爸做了一手的好的家常菜,厨艺堪比饭店五星级大厨。
身为女儿也是吃货的邱语舒,深得父亲的真传,做菜手艺那也是一流,自从毕业之后邱语舒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开火,林明越第一次品尝了邱语舒的厨艺之后,林明越就爱上了邱语舒做的菜。
三不五时就要缠着邱语舒,去邱语舒家里蹭饭,邱语舒做的众多菜里面,林明越最爱吃的就是炸鸡腿,自己做的比外面的炸鸡店做的还要好吃,让林明越每每想到都口水直流馋的很,算起来也有很久都没吃到了,林明越顺势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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