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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钰看到这,非常庆幸自己一桌,独享大猪蹄,哈哈哈~
黎姿颖看到窃喜的张家钰,也不生气,男人什么的,哪里有美味的食物重要?
“张爷爷,你先吃!
这猪蹄太香了~”
她先给张远明夹了一块肉,虽然平日里比较能作,但从小的教育让她知道要尊重长辈,得长者先吃。
这也是张远明喜欢黎姿颖的原因。
肘子的肉很软,肉质酥烂,酥烂到什么程度?夹一块带骨头的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
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
第31章冰糖葫芦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
【越子,别忘记完成任务呀。
】
正当凌越看着食客们被冰糖肘子硬控时,小美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的响起。
“不必提醒我,我自有我的计划。”
凌越趁人不注意小声说道。
任务她当然没有忘记,系统给的洗碗机很好用,她还想要多来点这种好用的科技呢,比如制冰机,暖桌垫等等,市面上有,但多少都有缺点。
但小美出品的,目前还真没让她发现缺点。
凌越琢磨着,拿出白板,马克笔刷刷刷地写上几个大字:真好吃每日下午五点开售限定菜——每道3000元,每日三份,售完即止。
写完后,朝身后抬手,邓一珩见状立马跑过来。
“老大,什么事儿?”
他放下手机,非常殷勤地说道。
凌越将小白板放到他手上,说:“将这牌子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在场的食客们都能看到。”
“好。”
凌越看着邓一珩的背影,忍不住出声说:“很久没休息了吧?明天给你放假一天,有什么事就去忙。”
刚才邓一珩皱着眉头看手机的动作没逃过她的双眼。
“老大。”
邓一珩转过头,一脸感动,饭馆每天忙碌的时间并不长,就算没有假期也无所谓,更别说每天还能吃到那么多好吃的。
“我外婆住院了,老人家年纪大,下楼梯时摔了一跤,我刚刚才收到消息,我没觉得累,只是……”
“别担心,照顾好外婆再回来,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
说完凌越拿过他手上的小白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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