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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之前竟不小心摔碎了。”
傅母摩挲着玉簪,思绪似乎回到了若干年前。
当年的傅远山不过是个只会啃文献的穷小子,傅母则是出身大家士族的娇小姐。
两人因书画结缘,情定三生。
当时不知道替人写了多少书法,才换来钱淘到了一块成色略差的紫罗兰翡翠。
傅远山学了三个月的雕刻,将抄书的手磨破了一遍又一遍,这才雕刻出一支玉兰花簪,送给傅母求娶她。
傅母自然感动落泪以身相许,可以说,玉兰花簪就是他们一生爱情的代表物。
如今重新看到实物,这让傅母如何不喜欢?不感动?
就连一直沉着一张脸的傅远山,在看到这个礼物后也对吴常歌的态度有所缓和。
“您喜欢就好。
让叔叔给您插上试试吧?”
送人礼物最开心的无非是看到收礼物的人喜欢,吴常歌笑出两个梨涡。
傅母闻言也期待地看向自己丈夫,傅远山轻咳两声后,到底还是接过簪子插到了妻子的发髻中。
“好看!
傅斯晔,你说呢?”
吴常歌由衷地发出赞赏,还不忘用手肘碰了下傅斯晔,让他也开口说两句。
“嗯,妈这簪子很衬你今天的旗袍。”
吴常歌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到底会不会夸人?不过傅母听到这话倒是很开心的样子,右手不时抚摸着簪子,含情脉脉地看向傅远山。
直接把傅远山的老脸都给看红了。
帮佣的林姨从厨房出来,看到这画面忍不住捂嘴笑,“先生、夫人,可以用餐了。”
傅远山像是终于找到了借口,扶着老母亲就进了餐厅。
傅母含笑跟在身后,而傅斯晔则牵着吴常歌的手走在最后。
傅家用餐向来秉承食不言的家规,吴常歌虽然有些不习惯,倒也没说什么。
林姨的手艺极佳,做得一手好江城菜。
吴常歌吃得简直停不下筷子。
傅母看着她那塞得圆滚滚的双颊,有些不喜她吃饭不斯文,但又莫名就觉得这样看起来就很有福气。
看她吃得那么香的样子,傅远山夫妇两人都忍不住多吃了半碗饭。
饭后,一家人又回到客厅品茶。
傅远山看着十指相扣的傅斯晔两人,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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