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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倒觉得时间一下子宽裕了,集团的工作也没那么忙了,搬回老宅,人逢喜事精神爽,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虞窗月回到四合院,想着去储物室拿东西,绕着四合院走了一圈,才发现家里里里外外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钟点工没来过,只有可能是闻彰明上午打扫的。
这次比往常任何一次都打扫得干净,连常年落灰的窗台都擦得一尘不染,院子池塘一周的石砖亮得能照出人脸。
她跑进厨房,打开冰箱,冰箱里多了很多食材,肉都被切成小块,用保鲜膜包好,蔬菜也是清洗干净的。
他做这么多,真的不是因为要走吗?
他说不是,她又找不到质问他的证据,就算有证据,她又有什么理由质问他,他只能陪她一段时间,在一开始他就告诉她了。
而且她爱的人是翁嵘俊,心里已经装不下其他人了。
闻彰明是晚上回来的,给她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爷爷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老管家和阿萨在医院里,一个陪护虞老师,一个专门盯着虞知林和姚舟。
她在卧室里,靠床坐在地毯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封面上的作者名是翁嵘俊。
闻彰明站在门外,没有走进去,两人隔着三四米的距离,他是看不到她手中书的名字。
她陷在回忆之中,心里有话,想要找人倾诉,他正巧就在她视线所及之处站着。
“说不定我看完这本书,他就回来了。”
“他不会喜欢美国的。”
她了解翁嵘俊,他是个追求精神富足的人,比起美国,中国或者欧洲才更适合他。
闻彰明沉默不语,他以为回来,她会给他一个拥抱,或者至少,她应该跟他聊,关于两人的事,而不是聊不相干的人。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十六岁,因为外婆病重,妈妈带我去了香港,没有地方住,住在姨妈家,房子只有四十平,却要住五个人。”
“姨妈给我找了个工作,让我在便利店打工,我不会说粤语,也不认识香港的路,走在外面总有人用嫌弃的眼神看着我,我讨厌那种感觉。”
“在遇到翁嵘俊之前,没有一个陌生人把我当成平等的生命,是他的书,鼓励了我,我打工的间隙偷偷跑出去,去参加他的见面会,我没有预约,根本见不去。”
“等到人都走光了,保安也离开了,我终于能进去了,好在他还没有走。”
“他面前有很多签名纸,还有签字笔,他的新书无人问津,并不受欢迎,我是那天唯一一个为他而去的人,其他的粉丝为了别的作者而来的。”
“后来,我们的联系越来越频繁,会写信,会打电话,我确信,我爱上了他。”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目光注视着放在腿上的书,没有抬起头,自然看不到闻彰明的表情,他哪里是在听她讲故事,他只是盯着她的脸。
“你不知道,我和他是很配的,我们的十年,是从未争吵过的十年。”
他们当朋友没有问题,当恋人更没有问题,什么关系都是合适的,没有摩擦和隔阂。
“嗯,他要是回来,你再跟在一块,你俩多配啊。”
男人的声音低沉,没有任何调侃的意思,只有无穷无尽的克制。
“他是作家,我是编辑。”
“他喜欢蛋黄,我喜欢蛋白。”
“我们都不爱看恐怖片,喜欢台湾文学。”
虞窗月对翁嵘俊的事,记得比谁都清楚,她又说了一会儿,许久没听到对方的回应,终于察觉到异常,抬头一看,门口早就空无一人。
不知道他听到了多少,更多的是她在自言自语。
合上书,她望着房间外的长廊,尽头是客厅,客厅是亮着的,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他在外面,没有上楼。
她回过神,从回忆里走出来,才意识到,在她喋喋不休时,他好像说了一句话。
“等他回来,你俩再在一块。”
他也希望她和翁嵘俊重新在一起吧,这样他就能少做一点工作,不用那么辛苦地听爷爷的命令照顾她。
不知道他晚上有没有吃饭,估计是一直在医院里忙爷爷的事,也没时间吃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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