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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说的是晓卉,我们俩一起住,她一早就上班去了。
她那个工作,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
昨天还说,要是还没有赚到钱,就要去我们那里兼职。
不过去哪里都一样,都有烂人。”
林哲顺看她的话问道:“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夜总会分三种工,坐的陪酒,站的端盘子,跪的擦地板,我原来是做侍应生,也有客人动手动脚,一个月也能赚到1000多块,但是因为我不愿意去做陪酒的,经理故意使坏,让我去做跪的,昨天跪了一晚上,膝盖都肿了。”
林哲这才明白为什么阿珊的膝盖这么红?
“不肯陪酒,就只能跪著擦菸灰缸、捡客人吐的骨头,一晚上赚二十蚊,还没小费。
我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林哲没有抬头,继续手上的工作,“现在社会上工作机会很多,就没有想到过换一份工作。”
“做別的,我什么也不会,英文也不会说,哪里有人会请我,只能去当服务员,一个月赚不到1000块。
我们经理再这么整我几次,我就只能去陪酒了,反正赚的更多。”
林哲站起身,拍拍手上的木屑,说道:“走吧,我请你吃饭,喝奶茶。”
阿珊笑道,“好,我去换衣服。”
阿珊从房间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打扮,褪色的牛仔裤裹著修长的腿,配了件鹅黄色的短袖衬衫,领口微微开。
“走吧!”
她笑嘻嘻地一蹦一跳的下楼了。
楼下的茶餐厅里,芳姐正在算帐,看到他们两个一起进来,嘴巴微微了一下。
“阿珊,今天这么早,怎么和阿林一起来了。”
林哲笑道:“是我今天修理家具的声音有点大,影响到阿珊了,我请她吃饭。”
芳姐道:“她呀,天天日夜顛倒,你安心修你的家具,没问题。
白天发出点声音都是正常的。
你看我弄出声音,阿珊敢来找我。
她就是看你阿林斯文人,好欺负。”
阿珊不敢和房东顶嘴,做了个鬼脸,伸了伸舌头,点了一碗鲜虾云吞麵,又加了份奶油多士。
林哲只点了碗餛飩和两杯奶茶。
“你怎么只吃餛飩?”
林哲笑笑:“我吃的少,这点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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