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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遗弃了。
当我在泥泞的草地上醒来时,第一反应便是这句话。
雨后的天空仍有些灰暗,我用手撑地,很慢才直起背——这是本吉曾经和孩子野餐过的林子,空气潮湿,因为雨点击打而有些浑浊的湖水平静无波。
木屋空置着,其中存放着一些来不及吃完的食物。
想到本吉·芬威克的死,我内心倏然一沉。
里德尔说他的死并非由我铸成,而是和那个小丑般的皮尔斯.艾弗里有关联,他这是什么意思?
迷雾重重,我疲惫地靠在干枯的树桩上,连撕开一包巧克力蛙的力气都没有。
钻心咒的效力没有消失,但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换上了一套颇为考究的女士长裙,尽管由于地面泥泞上面粘上了不少污渍,仍然能察觉出其昂贵的布料和精心编织的工艺。
绿色点缀暗纹,腰身掐紧,自手肘散开的双袖优雅地垂下,裙身勾勒出身体线条。
这是阿布拉克萨斯一贯的品味——复古,精致,考究,却完全不适用于普通人的日常行动
我盯着自己的无名指,那上面有一枚小小的蛇形纹章戒指。
我的手中还握着魔杖。
我想我应当是被里德尔或者阿布拉克萨斯治疗过了,他们居然还归还了我的魔杖,真是体贴。
我闭上眼,里德尔的怒容清清楚楚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
在空荡的木屋内我的声音异常沙哑,“让我想想,你们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没有回答,空气中并未有任何魔法波动的痕迹。
我支起下巴,刻意沉默了一段时间——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自由了?
也许里德尔真的对我失望至极,决定让我自生自灭——看看这里,清晨的森林静谧又迷人,谁能说不是一个隐居的好地方?
我更加仔细地查看自己的魔杖——没有任何蹊跷的地方,那枚蛇形纹章戒指看上去不过是一枚旧物,也毫无魔法痕迹。
所以这个现状变得异常奇异,里德尔和阿布拉克萨斯似乎完全将我放回了一个自由安全的环境中。
你瞧,我有足以自保的力量——我的魔杖就在我手心。
我有完美的隐居地——能让凤凰社出身的芬威克选择在这里和自己的幼子野营,说明这里安静而不易受打扰。
我甚至有一套好衣服和受过治疗的躯体,如果我想,我便可以利用自己的魔法出现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成为任何人。
如果你是我,你会认为黑魔王大人真心想让我就此隐居吗?
答案很明显了,我必须做点什么。
我将长裙揉成一团丢出去,随便在木屋里找了一件宽大的男式长袍套上,斗篷遮住了我的面容。
那枚蛇形戒指被我扔在地上,我仔细盯了那枚做工精巧的石质戒指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小心的埋好它——万一这是里德尔给我的提示,我总能找回这个小东西。
一切都处理得当,我仔细清除自己留在森林的遗迹,随即幻影移形。
三个月后,伦敦。
一架黑色马车悄无声息地自青石路上迅速穿过,形如骷髅的夜骐喷吐着鼻息,越过躁动不安的人们的头顶,那些面容呆滞的麻瓜们木然站立着,丝毫没有注意到马车的存在。
黑夜中的街道燃起了无数细小的火把,带着骷髅面具的男巫女巫们走上街头,他们的袍子漆黑如夜,面具则是如同死尸一般的灰。
“LordofDarkness!”
一个男巫欢呼道,追着马车的方向。
“LordofDarkness!”
歇斯底里的呼唤聚合成了群响,巫师们挥舞着火把,发出狂暴的呼喊声!
“LordofDarkness!”
一个身姿纤细的女巫尖声说,她摘下面具,带着仰慕之情凝视着马车驶过夜空。
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进入到一个无尽漆黑的世界,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只有一个单独的房间,房间外是无边无尽的黑暗。在黑暗之中,同时存在了机遇与危险。谁也不知道走出房间之后,等待自己的到底是死亡还是辉煌,一切都要依靠自己的运气去探索。不过幸运的是,你居然能看到黑暗中的提示。外面的红衣女子终于离去了,你现在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前去探索记住,出门之后,在你的右前方三十米处放了一个箱子,将其拿回来,里面会有惊喜在你的左前方五十米外,那里有一窝神秘的虫卵,将其拿回来,也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千万不要直走,那里有一条毒蛇,正在紧紧盯着你。…(本书又名从黑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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