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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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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招娣跟宋春花聊的来,也觉得宋春花这个人挺好相处的,不知不觉中,聊到忘记时间,要不是赵建国行色匆匆从远处走过来,她都忘记时间。
“嫂子,留下来对付一口。”
宋春花扶着腰,有点艰难,赵建国此时已经走过来,大手有力的扶住她的腰身,在张招娣满脸笑意,眼神里透露出一股打趣:“不了,我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啦。”
“嫂子。”
赵建国在面对外人的时候,一直都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也极其开口讲话,对张招娣打了一声招呼,扶着宋春花的大手倒是没有分开,张招娣一脸笑意:“我家那口子估计在等着我呢,对了,不要忘记后天过来喝喜酒。”
说完就挥了挥手,转身离开,宋春花应下了,江河水娶媳妇,她大着肚子应该干不了什么,不过是走过过场,去吃一顿喜酒。
“媳妇儿,吃饭。”
赵建国一下操就连忙跑去食堂打饭,生怕晚一点饿到自家媳妇,眼看宋春花肚子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便,他的眼里老是闪过一抹担忧。
“嗯。”
宋春花在赵建国的照顾下吃过了晚饭,之后又在赵建国扶着在院子里走了几圈之后,坐在椅子上休息时,看到赵建国一身肌肉,热汗从他脖颈没入胸膛,因为在家里,此时他上身穿了一身白色的背心,下身是一条大裤衩,抬水的时候,他的手臂青筋突起,整个人说不出的美感,宋春花想到什么,忍不住心口一身,连忙移开眼神,只不过,她的心跳不停的加速中,为了转移心思,她开口问道:“后天小江娶亲,你是不是要去当证婚人啊?”
“没,那天我陪你去喝一顿喝酒就行。”
赵建国把水抬进里屋,之后走出,一边对宋春花解释道:“江河水是要我当证婚人的,不过我给推掉了。”
赵建国一把抱起宋春花,在宋春花的惊呼下,他轻轻松松地把人抱进里面,一边又解释道:“媳妇儿,后天人多,为了避免你被冲撞到,我们吃过喜酒就走,放心,那臭小子会明白的。”
“行吧,可是,我们要随多少礼合适?”
宋春花被赵建国安置在一把椅子上,赵建国转身关上门,一边来到她身边,一边试了一下水温。
“没事,那小子跟我们关系不一般,多随点也可以。”
赵建国看了一眼宋春花道:“媳妇儿,你自己一个人可以吧?”
“我—”
不等宋春花回应,赵建国又按住了她的动作,脸上一本正经,可是,动作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他一边笑呵呵的看着一脸涨红脸的宋春花说道:“媳妇儿,我来帮帮忙。”
最后,宋春花不仅在赵建国的帮助下洗了头,浑身上下更是被洗的香喷喷的,当然,前提之下是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顾忌到肚子里的孩子,宋春花猜,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过她。
就算是这样,宋春花隔天也是睡到日上三竿,男人在锅里面留了饭菜,宋春花扶着有点酸的腰部慢慢的坐起来,浑身上下很是清酸,就算是这样,一想起昨天晚上,她也忍不住啐了一口,狗男人,她不用看,胸口哪里肯定一片青紫,自从怀孕,浑身上下变化最大的就是胸前,不仅越来越大,更是白如拂雪,当然,腰间的赘肉也让宋春花感到生个孩子也是不容易。
吃过迟来的早饭,宋春花就在庭院中不停的散步,偶尔还可以听到几声呐喊声,还有军号声,还有孩子们呼群唤友的声音,虽然声音嘈杂,可是却让宋春花觉得挺安心的。
想一想上一世奔波的生活,一直临到老了的孤寂,不就是盼望这样的生活吗?一日三餐,四季如春,身边有人陪,有人疼,这样的日子是她一直渴求的,也是一直盼望的,所以,她现在过的每一天,都充满感激,觉得这样的日子如同梦幻,又觉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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