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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赔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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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瘸子高兴坏了。
他这人迷信,也不用杨兰干活了,还给她炖了肘子肉,等着她给他生儿子。
姜来弟没得吃,她小小年纪每天要烧锅做饭、上山割猪草,回来还要干杂活。
她被丢在院子里喂猪,但肘子肉太香了,香的她几乎闻不到猪棚里的骚臭味。
但姜瘸子不给她吃,她很饿,饿的直嗦手指头,好在杨兰给她偷偷藏了块。
“快吃。”
趁着姜瘸子醉酒,杨兰把藏着的肉朝她嘴里塞,“别被他发现了。”
她那年五岁,浑身脏兮兮的,在漆黑的院子里,第一次尝到了猪肉的味道。
她那时候不懂,为什么她的母亲成天被锁在屋子里,又成天念叨着顾杨二字。
但她知道杨兰是爱她的。
她偷偷教她认字,连肉这样稀罕的东西都留下来给她吃,这难道不算爱吗?
可是杨兰最后还是生了个女儿。
孩子早产,先天性心脏发育不全,气的姜瘸子要把这个孩子扔到井里摔死,这个孩子就是杨明珠。
所以,很多年后,姜莱经常想不通,为什么杨兰一回到京市后就对她翻了脸。
她们明明相依为命过,在那间矮房子里,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晦涩难捱的日子。
可杨兰为什么偏偏不要她?
杨兰被杨家人解救出去的那天,她宁愿带走杨明珠,都不愿意带着她一起走。
姜瘸子被警察抓了,她没有了监护人,同行来的警察只能把她送去了杨家。
可杨兰疯了似的抗拒,“我不要,我一看到她我就会想起那些恶心的日子!”
“我才不要养仇人的孩子!”
“他们毁了我的一生!”
那时候,姜莱还是姜来弟,她才六岁,早熟的明白自己与别人是不一样的。
她是被强迫下来的产物,是不被欢迎的存在。
可她不明白一件事。
杨明珠也是姜瘸子的女儿,跟她流的是一样的血,为什么杨兰可以不计较?
姜莱想不通,可人就是这样死心眼,越想不明白的越想要去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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