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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啤酒”
,“上海啤酒”
等品牌。
余桦今天显得格外精神,洗得发白的旧汗衫也掩不住脸上的光彩。
“余桦?今天什么好日子?”
谢华好奇问。
余桦乐呵呵道:“《西湖》的稿费到了,不多,就想买点卤菜,请大家喝一杯。”
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油纸包,一股浓郁的卤肉香气瞬间飘满了狭小的宿舍。
那香味,对于肚子里缺油水的几个年轻人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连正在“用功”
的司齐,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哎哟!
这可是好东西!”
陆浙生第一个跳起来,赶紧把桌子收拾出来。
至于司齐的写作,你滚一边去写你的作吧!
写作有吃饭大?
陆浙生这种每天需要练功的人,消化快,饿的也快,所以他才像饿死鬼投胎一样。
司齐也只能配合着收拾。
他有些郁闷,小小一间屋子,也就不到二十来平米,居然出现了两个他讨厌的人,密度似乎有点高啊!
余桦把油纸包打开,里面是酱红色的卤猪头肉、油光发亮的卤豆干,还有一包油炸花生米。
他熟练地用牙咬开啤酒瓶盖,“砰”
的一声,泡沫涌了出来。
“来来来,都别客气!”
余桦给每人递过一瓶啤酒。
司齐看着眼前的酒肉,心里五味杂陈。
这就是发表文章的好处啊!
实实在在的改善生活。
他想起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就恨不得天天写作。
这一刻,他有点理解余桦同志为啥非要写作了。
几口冰凉的啤酒下肚,伴着卤肉的咸香和花生米的酥脆,宿舍里的气氛顿时热络起来。
大家啃着肉,喝着酒,侃着天南地北,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地吃过肉了,司齐只觉得这卤肉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这啤酒是世上最解渴的琼浆。
最便宜的猪头肉,到了他嘴里,舌头差点儿咬掉了,比他吃过所有的珍馐都要好吃!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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