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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他双手捧起一捧泉水,浇在自己脸上,水珠顺着胡茬滴落,砸在“心”
字中央,漾开一圈圈涟漪。
“驯非降其身,乃通其心……”
他喃喃重复,声音沙哑如砂纸磨石,却字字如钉,凿进山岩,“原来……原来我三年所求,不在鹿栏之内,而在它瞳孔深处。”
我静静看着他。
这青年额角有旧疤,指节粗大,掌心茧厚如甲,可当他凝视那水中“心”
字时,眼底翻涌的不是挫败,而是某种近乎悲壮的澄明——像一柄蒙尘十年的青铜剑,终于等来第一道擦亮它的光。
当晚,我们在泉畔燃起篝火。
火光跳跃,映得伯益侧脸如刀削。
他取出一块乌木板,以鹿毫蘸松烟墨,笔锋初时滞涩,写至“目为心窗”
四字时,腕底忽生一股韧劲,墨迹酣畅淋漓,仿佛那字不是写就,而是从骨血里挣脱而出。
阿燧依偎在我膝边,忽然举起左手,小拇指微微翘起:“先生,鹿舔幼崽左耳时,尾巴尖会这样弯。”
我心头一震。
——这姿势,与当年女娲造人时,以藤条抽打泥浆溅起的弧度,竟分毫不差。
火光噼啪爆裂,火星升腾如萤。
我抬手,轻轻按在阿燧小指上,没说话。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已在无声中接续。
翌日破晓,伯益独自登上山巅。
他未带铜环,未携骨哨,只背一捆新削的青竹。
山风猎猎,吹得他衣袍鼓荡如帆。
他立于危崖之巅,俯瞰脚下鹿群悠然饮水,忽将青竹一根根抛下——竹身未坠,竟在离地三尺处悬停,随风轻旋,竹节内隐隐透出温润玉光。
那是我昨夜悄悄嵌入的“息壤芯”
,吸纳晨露,吐纳山岚,遇鹿息则生共鸣之振。
伯益张开双臂,迎向朝阳。
他不再模仿鹿步,也不再揣度鹿心。
他只是站着,脊梁如松,呼吸如钟,目光沉静如古井。
第一头鹿抬起头。
第二头鹿停下反刍。
第三头鹿迈步向他走来。
不是被引,不是被驯,是……相认。
当第七头鹿用鼻尖轻触他掌心时,伯益闭上眼,一滴泪坠入尘埃,竟在落地前化作一颗琥珀色的鹿角结晶,剔透玲珑,内里似有微光流转,如缩微的星河。
我站在山腰,望着那结晶,忽然想起盘古开天时,斧刃崩裂的第一片星屑。
原来最锋利的驯服,从来不是征服,而是让彼此在对方瞳孔里,照见自己失落已久的形状。
暮色四合时,伯益捧着那枚结晶来找我。
他双膝跪地,将结晶置于我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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