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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好像比往年更加高远爽朗。
天蓝得像水洗过的玻璃,一丝云彩也没有。
地里的庄稼大部分都收完了,只剩下些晚熟的豆子、红薯,在秋阳下懒洋洋地晒着。
空气里飘着干草、泥土和远处烧秸秆的混合气味,那是秋天特有的、带着点寂寥又踏实的气息。
对林建国来说,这个时节是拖拉机手相对清闲点的时候,地里的重活少了,但零星的运输活计不断。
这天是秋分过后的一个星期五,天还没亮透,林建国就起来了。
他今天要开拖拉机去县城农机站拉一批农具零件,是公社统一采购,分给各个大队的。
活儿不算重,但来回得大半天。
他正往军绿色挎包里装干粮和水壶,王秀英一边往灶膛里添柴,一边说:“他爹,今天天好,活也不累,要不……带上晚晚?这孩子还没去过县城呢。
让她也去见见世面,老窝在村里,眼界就小了。”
林建国手顿了顿,想了想。
晚晚今年七岁多了,上学也两年了,是该出去看看。
县城离这儿二十多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平时没啥机会去。
他点点头:“行。
那你给她拾掇拾掇,穿厚实点,早上风凉。
我路上开慢点。”
王秀英高兴了,赶紧去叫醒还在睡梦中的晚晚。
晚晚迷迷糊糊被摇醒,听说爹要带她去县城,瞌睡虫一下子跑光了,一骨碌爬起来,眼睛瞪得溜圆:“真的?去县城?坐拖拉机去?”
“真的,快起来洗脸吃饭,你爹一会儿就走了。”
王秀英笑着给她拿衣服。
她给晚晚穿上那件最干净的浅蓝色褂子,外面套了件半旧的红色毛线背心(是大嫂用旧毛线织的),头发梳成两个光溜溜的小辫。
又用旧军用水壶灌了凉白开,用布兜装了两个玉米面掺白面的贴饼子,一小块咸菜。
“饿了跟你爹一块儿吃。
路上听爹的话,抓紧了,别乱动,县城人多车多,别走丢了。”
“知道啦,娘!”
晚晚兴奋得小脸红扑扑的,心脏“怦怦”
跳得厉害。
县城!
那可是三哥上学的地方,是大哥上班的地方,是有百货大楼、电影院的地方!
她只在三哥的描述和那本《小兵张嘎》的封底(印着“北京王府井”
)的想象里,模模糊糊地知道县城的样子。
今天,她真的要去了!
吃过简单的早饭,天边刚泛起鱼肚白。
林建国已经把那辆绿色的“东方红”
拖拉机开到院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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