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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永强感觉有道理,也有些迟疑:“让人去引过来,岂不是有点危险?”
张文书摇头,说道:“有什么危险,让黎黎去,她跑的快,丧尸追不上。
只要自己別掉陷进里,计划就非常完美。”
却听后方传来仲黎黎的喊声。
“文书哥,你讲的话,我都听到了!”
张文书无所谓。
他说的正经事,別人却以为是在调笑小姑娘。
用陷阱坑杀,可比白刃肉搏安全多了。
虽然听著不那么热血,但这是生存问题,谁还管热不热血呀。
成群结队的丧尸,迎面扑来。
腥臭之气,令人作呕。
若非在这末日待久了,大家习以为常,骤然遭遇,怕真要吐出来。
陆沉沉和薛甜甜各自出手,都是乾净利落,一击而中。
然后分別向左右两边,迅速掠去,均引走了一批丧尸。
站在原地肯定不行,再勇猛的人,也抵挡不住围攻,必须运动起来。
利用丧尸之间的间隙,挨个进行猎杀。
第二批出手的,却不是张文书和陆永强。
而是大黑狗。
它的机动性很强,虽然咬死丧尸很费劲,但与张文书配合起来,却是事半功倍。
但今天的开头,却並不顺利。
因为张文书今天换了武器,由利刃,换成了长枪。
这是在超市激战时,获得的灵感。
回到营地之后,与薛甜甜进行了一番交流,然后由老蒋和他自己动手,一同打造了这柄长枪。
以往大黑狗会去拉扯丧尸的腿,使其跌扑在地,然后张文书从后面补刀。
换了长枪以后,刺穿脖子不致命,刺穿脑袋,阻力又大。
所以接连几次,都失手了。
便是连大黑狗,也急的原地直跳。
好在这狗聪明,在张文书的示意下,很快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所以,它开始由將丧尸的腿向后拉,改为向前拉。
难度一下子变高。
便是它自己,也险象环生。
“那狗,你去帮强子吧,我自己来。”
见效果比较差,张文书喝了一声。
大黑狗倒是不留恋,转头便走。
张文书独自应战。
他必须与丧尸面对面,寻著眼睛,或是嘴巴,一枪刺入,送其往生。
准头是有的,但在运动之中,难度也確实高。
尤其眼睛,比较小,又晃来晃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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