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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衣服补好了?”
陈风抬眼往营帐门口看去。
来人是肖启生,原本是个裁缝。
当初两人凑在一起闲聊,陈风套出他的话,他是在朝廷征兵的时候代替自己儿子来的。
“儿子刚当爹,我已经活了大半辈子,就算死在战场,也已经活够本。
孙子还小,离不开爹娘。”
他顿了顿,把陈风手上的衣服自然接过。
“我儿子学艺不精,我在军营,他做衣服没人在旁边看着,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不知道会不会断送在我这里。
可惜不能陪在大孙身边,没办法教他手艺,如果我能活着回去,定要把看家本领教给我大孙。”
他嘴里絮絮叨叨,手上功夫倒是半点不含糊。
不一会儿就看不出一点修补痕迹,原本破损的地方被他绣了几片竹叶。
明明只是聊家常,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带着江南口音的软,总让人疑心他一个大男人在撒娇。
四十出头,瘦的像竹竿,手指却长的很好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
“保养好双手,是一个裁缝对布料的尊重,要对自己的手艺保有敬畏之心,方能在这这一行长久的讨一口饭吃”
。
说起自己的手艺,肖启生总是滔滔不绝,眼里全是热爱的光。
原本陈风对此不屑一顾。
第一次注意到肖启生是因为他的名字,报名字的时候他总是把腰杆挺得笔直,好像说的不是一个伙夫的名号,而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营里发下来的衣服不合身,他拿根烧火棍在灶灰里划线,一针一线把衣服改了,改完往身上一套更不像个伙夫了。
陈风是被抓来的。
刚来的时候登记名字,他随口报了个李二狗,籍贯填的也是逃难之前家乡的籍贯,加上他特意显露的父亲在世时的乡音,很容易就蒙混过关。
从来的那天起,他就没想过要留下来,家里阿武才刚出生,小月一个女人要拉扯三个孩子谈何容易。
他只想活下去,不想建功立业。
伙房是他最好的去处,肖启生则是因为瘦得像麻杆,百夫长疑心他拿不动兵器,被分来和他一起做饭。
陈风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跑。
军营里条件艰苦,半年来除了正常的巡防,日子很平静。
一天两顿饭,劈柴挑水,洗锅刷碗。
哪怕就是这些琐事,肖启生也是做得认认真真,他做饭时总是仔仔细细地淘米,尽可能的把米里混杂的谷壳和小石子挑选干净,嘴里总念叨:“训练辛苦,总要让娃娃们吃好饭。”
稍有空闲,他就满山溜达,采集野菜给将士们碗里添个菜。
偶尔从行军粮里省出一把盐,腌些萝卜条,分给营里几个新兵。
陈风跟着肖启生一起去采野菜,他记下肖启生的每一个习惯,记住林子里走过的每一条路,这是一个猎人的本能。
只要有空闲,陈风就会在营帐周围转悠,记住哨兵的换班时辰,观察营盘防守的薄弱之处。
陈风知道最近就是他的机会,夏天山林茂密,食草动物都膘肥体壮,他只要往林子里一躲,旁人就很难找到他,也不用担心猛兽袭击,毕竟猛兽现在的捕食对象是温驯的食草动物。
北边那条沟,冬天干涸,夏天积雨,杂草长得齐腰深,顺着沟就能摸到河滩,过了河就是山路,只要往林子里跑翻过几道山梁,一直往南走大约十天他就能回家。
他这几天一直在有意识地藏盐,吃的林子里好解决,没有盐在林子里可活不下去,他每次只拿一点,用油纸包起来。
又是一个十五日,难得的晴天,明月高悬,陈风想小月和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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