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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加在孙婆婆家住了三日,他那身初始皮肤粗布衣裳就洗了晾在灶边,这几日穿着孙婆婆亡夫的旧衣,虽宽大了些却十分暖和。
这让他不禁感叹,在物质丰盈的现代社会,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珍惜一件衣服了。
这几天他又找村里的人们试验一番,确定了契约规则的稳定性,契约效力虽可不以纸张为载体,但口头契约人人有自己的见解,边界模糊,后果不可控,最好还是书面契书。
不管对方心里愿不愿意,只要签了字,就算事后撕毁,契约也依然有效。
这就好办了。
林加摸了摸下巴,他一个律师,最擅长的就是让对手在不知不觉间签下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这个,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必须找到安身立命的法门。
虽说赌坊小赚了一笔,林加却没打算以此为业,那种地方,去多了便会被人盯上。
赚钱,还是得靠他老本行啊。
但在这之前,他得先学会这个世界的文字。
临走前,孙婆婆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旧布包袱递给他,林加接过来解开包袱,愣住了。
里面是一身灰蓝色的粗布长衫,针脚细密,领口和袖口都锁了边,林加把衣服抖开在身上比了比,长短竟然跟他身量差不多。
包袱底下还有一双新鞋,千层底,纳得密密实实,鞋面上还绣了两朵简单的云纹。
“这衣裳是我男人年轻时候的样式,改一改就能穿,”
孙婆婆道,“鞋底我纳了太多,一个人也用不上。”
林加换上新衣服和鞋子,喉咙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他想起这两天吃饭的时候,孙婆婆确实一直在纳鞋底,原来……
孙婆婆打量着他,浑浊的老眼里露出笑意:“好孩子,真俊呐。”
林加被她夸得有点不好意思,走到水缸边照了照。
水面映出一张脸,和他自己在现代的长相差不多,但头发长了些,眼睛大了点,鼻子好像也高了点,线条比原来利落些……总的来说,底子还是那个底子,但年轻了好几岁,看着也就二十出头。
还行,他对着水面满意地点了点头,勉强配得上这身衣裳。
“婆婆,”
他吸了吸鼻子道,“我会经常回来看您的。”
林加学着村里人的样子,把包袱系好穿在棍上往肩上一扛,推开院门走了出去。
还没走出村口,他就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林大哥!”
他回过头,小槐花气喘吁吁地跑来,手里攥着一个小布包。
林加愣了下,不解的看着她。
“我不要只待在家里,”
她声音坚定,“我也要去谋生路,我要多赚钱,我不想成为我爹的负担。”
林加看着她,瘦瘦小小的一人穿着打满补丁的旧棉袄,脸蛋冻得发红,眼睛亮亮的。
他想说太危险了,想说等你爹回来再说,但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东西,当年他从法学院毕业,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在大城市打拼的时候,眼睛里也是这种光。
“好啊,”
林加朝她招招手:“那就一起去,哥罩着你。”
阳光从树枝间洒下来,林加看了看手里的包袱,又看了看身边一蹦一跳的小槐花,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好像也没那么陌生了。
罗笆镇比小苗村大了数十倍,两条交叉的长长青石板路连接了各种人家、米铺布庄、药堂茶馆,林加带着小槐花在镇上转了一圈,找了两间僻静小屋住下,把安静齐整的屋子让给了小槐花,自己随便将就一下另一间。
安顿下来之后,林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哪里可以念书。
街对面的肉店老板告诉他,镇上有座淮良书院,书院的周先生是个落第秀才,学问扎实,不过教的都是小孩子。
林加谢过,第二天便穿着孙婆婆给他做的那身新衣裳登门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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