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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死。
放她们两个进来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怎么,这就怂了?”
他仍旧七零八碎地瘫着,仿佛只要他不吭声,我就能大发慈悲放过他。
可惜,别的任何事也许我都能原谅,就这一件饶不了半点。
他居然对晨曦,或者说我父亲——融骨,起了杀心。
我已经害死融骨一次,我不能放任另一个自己再害他一回。
绝不可能。
“起来啊,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把珀尔希薇娅送到他身边、送到我身边的?”
然而这人依然不吭声,唯一能看出点眉头的是羽毛——他居然还想跑。
跑?今天他要是能逃出这块木头,哪怕只是伸了只手出去,我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四下烟幕渐起,黑蛇长尾绕梦盘旋,鳞片流光溢彩,羽翼渐丰。
我倒要看看是你先装成反咬,还是我这毒雾先吞下你!
然而出乎我预料,毒雾碰到躯体的瞬间,他竟莫名发起抖来,似乎这阵飘渺的雾气比刚才打碎了他身体的枪还可怕些。
但哪怕如此,他还是拼了命地咬紧嘴唇,哪怕脸色发白、眼底发紫也不肯出一句声。
……行。
那就耗着呗,反正也不会影响我带着一群人赶路找花瓣。
我说过不会杀了他,但也只说不杀他。
既然他硬要自找苦吃,那还不如直接成全他这一回,我还能赚个兄友弟恭的好名声。
可就在我准备离开,准备再去看看晨曦他们的状况时,地上却伸出一只手揪紧我的袖子。
低头一看,那家伙还是没敢看我,而且不愿意认错。
看不出来,我还有当犟种的潜质呢?
真是气笑了。
最终,我选择蹲下,拎起那只挂在衣服上的手揣怀里,干脆把这东西当成他,扭头又要走。
瞧瞧,手认错了,人还不服。
大约是真见我不理他,这人反而急起来。
“你!”
你什么你,我有名字,没长嘴还是没长脑,叫人要叫名都不懂。
在我心里待了那么多年,学的东西都当珍珠吃了?
哦,也许这比喻不太恰当——他尝不到珠宝香味,自然也不可能将珍珠当成美味。
他说过,珠宝在他嘴里没味道,像吃纸。
但我自认是个不错的哥哥,因此愿意再给他一个机会。
“要么爬起来,堂堂正正跟我打一场,发誓以后不会再犯。
要么,你就给我老实在这待到回家那天,别妨碍我。”
这总听得懂吧?我甚至特意用神语说的,很照顾小孩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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