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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一群被时间遗忘的罪人。
剧本:她自己写的,改了二十二年。
这场戏没有重来的机会。
她在车厢里坐下,将手提包放在膝盖上。
包里有她的象牙烟嘴、一盒埃及烟丝、一张泛黄的合影、以及一本米色布面的旧书,封面上用烫金字体印着书名——《雾隐山庄》。
她翻开书。
扉页上印着一行献给读者的题词:
“真理从不羞于见光。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在谎言中挣扎的灵魂。”
她对着那几个字凝视了几秒,随即合上书页,目光转向窗外。
送行的站台上隐约传来关车门的声音,一个拎着旧皮箱的短发女人正独自穿过月台北侧,步态疏离而警觉。
在绩溪站下车的时候,白露第一次看见了陆子铭。
他站在月台上,撑着一把黑伞。
雨不大,但他手里的那把伞很大,大到足以同时遮住他和另一副肩膀。
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长衫,袖口已经磨得有些发白,脚上一双黑布鞋,边缘沾着几点泥渍。
这个年轻人长着一张端正的脸,眉毛很浓,眼睛却没什么精神,像是很久没有睡好觉。
“白露小姐?”
他看到她出站,微微鞠躬,“在下陆子铭。
伯父让我来接您。”
他的声音有些低,但吐字很清晰。
白露向他微微倾身,那一瞬,她浑身散发出的风姿与影画如出一辙,仿佛她还站在从前那些摄影棚里,灯光与留声机正同时为她转动。
“有劳陆少爷了。
山路不好走吧。”
“是有些颠簸。”
陆子铭接过她的小皮箱,“不过您放心,我开车很稳。”
他的手指在碰到皮箱把手时短暂地停顿了一下,随后才微微收紧,白露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没有说。
她只是站在黑布伞的笼罩下,目光落在年轻人的侧脸上。
二十二年前,这个人还只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死的,不知道收养他的那个人,曾嘴一张,就毁掉了他整个人生。
现在他长大了。
他站在她的面前,彬彬有礼,却不知眼前这个优雅微笑的女人是谁。
她微笑。
“那我们走吧。”
去往山庄的那辆福特车里,白露刻意坐在后排最靠窗的位置。
同车还有另外几个客人,沈念卿是其中一个。
那个女人,有种说不出的沉。
一双眼睛不声不响地看人,看得她有些不自在,但同时又令她想起另一个人——一个已经死在二十年前的女人。
那也是她一生中见过的,和真相最接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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