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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从缺口走了出去。
靴子踩在长城北侧的草地上,草是新长的,嫩绿嫩绿的,沾著露水。
他站在草原上,转了个身,面朝北方。
晨风吹过来,带著草原上的气息,泥土和青草的味道,还有一丝铁锈味。
远方的天际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黑压压一片。
那不是云,是突厥人的旌旗。
李默拔出背上的大刀。
刀锋在晨光中一闪,寒光刺破晨雾。
“出击...”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
身后的骑兵策马衝出了缺口,马蹄声在草原上迴荡,像擂鼓,沉闷而有力。
步兵紧隨其后,脚步声匯成一片,像涛声。
七千人的队伍从缺口涌出,在长城北侧的草原上展开,旗帜在晨风中飘扬。
北方,突厥人的旌旗越来越近,號角声呜呜咽咽地传来,像狼嗥。
两个庞大的军队在草原上相向而行。
李默骑在黑马上,走在队伍最前面,大刀在手中紧握,锤头在马鞍两侧轻轻晃荡。
他看著北方那些越来越近的旌旗,心里却很平静。
这种平静不是因为不在乎,是因为他脑子里已经在想接下来该怎么打了。
七千人对七八万人,在开阔的草原上正面交锋,没有城池可以依託,没有地形可以借势。
他必须在突厥人的弓箭手发挥作用之前衝进他们的阵中,必须在突厥人的骑兵完成包抄之前打乱他们的阵型。
晨雾已经散了,草原在阳光下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海洋。
两队人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已经能看到对方前排士兵的脸了。
李默把大刀插回背上的刀鞘,弯腰从马鞍两侧提起那两柄擂鼓瓮金锤。
锤头沉甸甸的,在阳光下泛著乌金色的光泽。
他双腿一夹马腹。
黑马嘶鸣了一声,前蹄扬起,在晨光中划了一道弧线,然后猛地冲了出去。
马蹄翻飞,四蹄离地,黑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朝著突厥人的军阵疾驰而去。
七千人的队伍跟在后面,骑兵的刀在阳光下闪著光,步兵的长矛如林。
草原上的风更大了,吹得旌旗啪啪作响,吹得李默的衣角猎猎飞扬。
他一个人冲在最前面。
对面是七八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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