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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知道小鲨鱼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
“不是。
我是在想,文缙可以演凤凰。
说起来,文缙也姓文,还是朱雀城人,会不会是文先生的后代?不过他们不是说自己是朱雀后代?”
姜纶对别人的老祖宗不太感兴趣:“历史上多的是乱认亲戚的。
他家是谁的后代都不重要,反正就是个小废物。”
“噫~你怎么这么说人家。
文缙明明很努力也很优秀。”
文缙出身大家族。
也就是朱雀城没有像后土城那样搞什么后土四少之类的中二称呼,如果有朱雀四姓的话,文家绝对榜上有名。
只是文缙并没有因为良好的出身得到什么便宜,他的父母在家族中已经是边缘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小时候住在老城区,就跟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长大。
一直到高中,他有一次无意识凝聚出了类似朱雀的火焰形态,才得到家族的重视,但重视也十分有限。
在搞清楚他的“朱雀”
只是一种火焰形态后,他就成为了战队明星,作为对外文家的形象代言,唯一的好处只是能够因为这个形象代言的身份出席一些重要场合,才能够生活宽裕。
这更像是一种劳务合同,而不是亲情纽带。
姜纶对沙伍把注意力放在别的人身上,抱有严重的抗拒心理,休想从他嘴里说出任何一句夸奖的话。
“哼。”
在沙伍心里,肯定是姜纶更重要,最重要!
姜纶很好哄,随便咬两口就哄好了。
姜纶强烈要求在自己脖子上留下牙印。
沙伍不太敢下口:“我咬你胳膊上吧?”
脖子这么危险的部位,咬轻了留不下印子,咬重了万一真咬下来一口怎么办?
姜纶坚持:“不,就要咬脖子。”
脖子才能显示出亲昵的意味。
因为姜纶的这点小癖好,沙伍不得不一大早起床对着他的脖子啃了半天,把嘴巴都啃麻了,才勉强留下一个牙印……好像也不能叫牙印。
算了,就说是不是印子吧!
姜纶很满意,特意穿了件无领T恤,特意跟沙伍解释:“今天不用上班,穿得随意一点。”
沙伍根本懒得理他:“我还要上班。”
姜纶打包了几个三明治:“一会儿拿去给鸭老师他们。”
切~他还不知道姜小龙的小心思嘛。
“走走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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