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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天天被侯宝珠拉着早出晚归地逛街,也就住到了侯家,可看着他们一大家子其乐融融的,江茉其实真的很想逃离,却绝望地发现自己早已无家可归。
还好花惜时的线下聚会也就几天后的事,只是看着身着廓形西服、白板鞋的好友,江茉有些无语地抱怨:“折腾好几天,不还是你平时的打扮吗?”
“你不也还是平时的模样吗?”
侯宝珠望向后视镜,嘚瑟地梳理下自己那头张扬的金色短发:
“我跟你说,姐这叫帅气中性风,帅哥老板见多了画皮小妖精,就好这一口,懂不懂?”
江茉没好气地吐槽:“大黄也是见多了画皮小妖精的人,也没见他好你这口,跟俩斗鸡似的见面就掐。”
“切~~”
侯宝珠突然扭过脸,诡异地笑道:“嘿嘿,那小子还真追过我,他被那俩皮猴子的体重给震惊到了,也想要这么牛逼的双胞胎,好出去吹牛。
虽然是第一个主动追我的人,但老娘嫌他脏,长得也磕碜,只能忍痛拒绝。”
说话间,车子已经开到了聚会的王权温泉山庄,时隔几个月再来,江茉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从进门就是巨型的花惜时广告牌,往里走,一路上全是挂着印有毛笔花惜时字样的宫灯,各种宣传立牌,无一例外全都设计的极为古朴典雅。
到达活动现场,刚完成签到,侯宝珠就一副斗志昂扬,不把所有人比下去了誓不罢休的样子。
江茉穿不惯高跟鞋,拿了杯饮料就找了个僻静角落,坐着休息了。
刚好面前挂着一副国画,闲着无聊,江茉认真欣赏起来,画中描绘的是一幅宁静的山水,点缀其中的是枫叶、芦花、鸥鹭、牛羊、幼童、老树、昏鸦。
夕阳晚霞将其全部笼罩上了一层浓艳的色彩。
万顷波光冷浸红霞,夕阳的光辉流转在老树身上,树上的昏鸦驮着落日余晖,向远方飞去,此时此景,确实是令人陶醉。
“这幅画叫西山夕照,是我爸爸上次来小住的即兴之作。”
帅哥老板不知何时突然出现,端着一杯酒慵懒地靠在画旁。
看江茉转头望向自己,饶有兴致地指着画中的幼童,炫耀道:“这孩子是我,漂亮吧?”
漂亮?哪有人这么自恋的啊,虽然他长得确实漂亮,很正统很客观,让人挑不出错的漂亮。
没来由生出一丝捉弄的心思,江茉故意露出一丝惋惜的表情,嫌弃地望向画中幼童:
“漂亮是漂亮,可惜了,原本这幅画,可以完美还原《普天乐·西山夕照》的,就多了这么点瑕疵。”
“好一副伶牙俐齿!”
帅哥老板不怒反笑,逼近江茉,嬉笑着开口:“不愧是清北的才女,这么冷门的元曲都知道。
说说看,你是怎么想起拿眼线笔当簪子的?”
江茉并不愿与此人多作纠缠,无奈身处狭小空间,被身材高大的帅哥老板以身体堵住去路,只得心慌意乱地答道:
“之前上课的时候,听徐教授讲过,古代妇人间曾一度流行过此类兵器图形的簪子,说是可以辟邪。”
帅哥老板微微欠身,在江茉耳边低声诱惑:“那你有没有兴趣,随我去看看这只古簪?看完你还能带走它。”
江茉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敏感过,竟能感受到呼吸之间带动的微弱气流,穿过耳垂。
温热间痒痒到了心底,只觉得心跳加速,快得自己都能听到咚咚的巨响,实在受不了这暧昧的氛围,猛地一把推开帅哥老板,迅速逃走。
好不容易找到好友,却无奈地发现她已经嗨到不行,满场找人合影,各种互留电话,根本不愿离开。
侯宝珠终于愿意跟江茉离开时,刚好一个粗壮敦实的青年,正前呼后拥地往里走,帅哥老板也不知从哪窜出来,给了个热情的拥抱。
仔细看去竟是声名狼藉的德鲁王子,忍不住戳戳江茉低声密语:“这哥们还真是牛逼,上次德善公主,这次德鲁王子,男女通吃啊!”
而德鲁王子也仿佛为了印证这声吐槽,配合地捏了捏帅哥老板的俊脸,大声又甜腻地叫了一句:“小风风!
我最亲爱的小风风,”
侯宝珠不自觉打了个寒颤,嫌弃地翻个白眼:“虽然我是腐女,但他这,这也太恶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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