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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记得很清楚,自己净身入宫那天,前朝的都城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血雨。
说是血雨,其实不过是他后来回忆时添上的颜色。
那天落的是寻常秋雨,灰蒙蒙的,黏腻腻的,落在脸上像谁吐了口痰。
只是宫里宫外都在杀人,雨水中混了太多血气,流进护城河里,把整条河染成了暗红。
所以在他记忆里,那天的雨是红的。
“走快些!”
领路的太监回头呵斥了一声,声音尖细得像指甲划过瓷碗。
冯七低着头,缩着肩膀,紧紧跟着前面的队伍。
一共十二个少年,最小的看着不过十一二岁,最大的也就是他这副身体的年纪——十五。
都不是自愿的。
冯七知道这些少年的来历。
有些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被爹娘送来的;有些是战乱中被拐子拐了,转了几道手卖进宫来的;还有些,是被官府抓来的罪臣之后,净身充入内廷,以示皇恩浩荡。
而他呢?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沾满泥水的新布鞋。
他叫冯七。
三个月前,他叫冯琦。
冯琦,二十五岁,历史系研究生,论文题目是《暮华王朝宦官政治的演变与皇权关系研究》。
他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来的。
那天他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翻一本旧书,书页之间夹着一枚玉扳指,颜色发黄,上面刻着一只说不清是龙还是蛇的纹样。
他伸手去拿,指尖刚触到玉面,整个人的意识就像被人猛地从身体里抽了出去——
再睁眼时,他躺在一条臭水沟里,浑身是伤,喉咙干得像被砂纸磨过。
一个老乞丐告诉他,这里是京城南郊的乱葬岗。
昨夜宫里往外扔了一批“没熬过去”
的小太监,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没死。
那枚玉扳指不见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心跳还在,只是跳得很奇怪,像是换了一个人的。
后来的事,他记不太清了。
老乞丐救了他,养了他大半个月,然后把他送进了宫。
确切地说,是把他卖了。
卖给了一个专门替宫里收人的太监,换了二两银子。
老乞丐说:“小子,别恨我。
你这条命是我捡的,我卖了换酒钱,天经地义。”
冯七没说话。
他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感谢那个老乞丐,因为他终于进了宫。
他要弄清楚自己为什么来这里。
暮华朝崇文十七年,秋。
这是他反复确认过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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