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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睫垂着,挡住从眼底浮上来的那一点心虚。
父亲以为他镇定,以为他不惊不惧,可父亲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惊不惧。
他不惊不惧,是因为这一剑本就是他自找的。
他不是被伤的那个人,他是设计了这场伤害的人。
他用自己的皮肉作饵,钓了曹丕一个皱眉、一句“疼不疼”
、一整个午后焦灼的目光。
那道剑伤,曹植故意拖延着不愈。
金疮药涂了一次便被他悄悄擦掉,伤口沾水便重新裂开,反反复复折腾了小半个月,最后总算结了痂。
可曹植不甘心,他想让这伤留下疤痕,于是在痂刚结了薄薄一层的时候,就用手指去揭它。
揭痂的疼痛是尖锐的,像一根细针扎进皮肤,每一次揭开,下面都还是新鲜的粉红色,渗着一点点淡黄的□□。
他在夜深人静时做这件事,咬着被角,疼得额角沁汗,却觉得这疼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踏实。
伤口终于留下了一道疤痕,不深,不宽,像一痕月白色的线,附在右臂内侧,不仔细看几乎看不见。
可曹植看得见。
他在每一个沐浴后的黄昏,在更衣时的间隙,在独自躺在榻上难以入眠的深夜,都会低头看那道疤,用指尖轻轻抚过它微微凸起的表面。
这是兄长留下的。
不论曹丕知不知道,不论曹丕愿不愿意,这道疤都在他身体上留下来了,永远褪不去。
桓奴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兔子,不再怕人,甚至有些过分活泼了,时常从笼子里跳出来满屋子乱跑。
一天夜里,曹植正坐在榻边揭那道快要长好的痂,桓奴不知什么时候跳了上来,湿漉漉的鼻子凑过来,嗅了嗅他手臂上的伤口。
曹植把它推开,它又凑过来,反复几回,曹植无奈地笑了一声,说:“你也觉得我疯么。”
兔子当然没有回答,只是把下巴搁在他膝上,红眼睛半睁半闭,像是在打盹。
曹植抚着它的背,低头看那道疤。
今晚他又揭了一次,伤口重新裂开,渗出一滴圆滚滚的血珠,在灯下亮晶晶的。
他拿帕子按掉了血珠,帕子上洇开一小朵暗红色的花。
他想,兄长此刻在做什么。
大约在东院的书房里批文书,灯光将他的脸照得半明半暗,眉间那道竖纹又深了几分。
他大约已经忘了下午演武场上的事,忘了那道伤,忘了剑尖划破皮肉时那一瞬间的触感。
对他而言,那不过是无数次对练中一次微小的意外,与打翻一盏茶、绊了一跤没有区别。
可对曹植而言,那是他这些日子以来,离曹丕最近的一次。
他还想再近一些。
他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近,但他至少已经站到了曹丕的剑尖能够到的地方。
这就是他方才用身体撞上去的那一步,真正的用意。
他抬起头,对着铜镜里自己苍白的脸,轻轻笑了一下。
指尖还按在伤口上,血已经不流了,新的痂正在成形,他忍住再去揭它的冲动,放下衣袖,将那道疤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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