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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沾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安静等待。
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
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
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
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
呸呸,想什么!
任思议不好意思再推辞,乖乖弯腰,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
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纵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瞳孔微缩了一下,呼吸变得滞重,犬齿发痒。
好甜!
好甜的味道。
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
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
沈慎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单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按压严实。
任思议有点飘飘然。
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还是个极品大帅哥,居然,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
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
像在做梦。
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沈慎喃了声:“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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