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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第2页)

指尖在瓷瓶上的图案摩挲,林岚将瓷瓶递在掌柜跟前,“如果我可以在这杏花的花瓣上面写上诗句,不知算不算出新?”

那瓶子不过手掌大小,上面的杏花如豆,花瓣更是比米粒还小上几分。

一直抱膝坐在木椅上听她和掌柜的程媛听说,跑过来拉下林岚的手臂,看清那花瓣有多小后,眨着一双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她,“姐姐怕不是说笑,那花瓣上怕是写一个字都困难,别说写一首诗了。”

“确实不是容易的事。”

林岚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笑容温柔,语气却十分郑重,“我若写不出,便再也不登你家的门,如何?”

程雪不置可否,淡声道:“且写来看。”

林岚没有食言。

一个时辰后,程雪拿着水晶镜,看到了淡粉杏花花瓣上的诗句: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

(注1)

笔法刚劲的十四个字,竟排列工整地出现一片小小的花瓣上,且每个字的笔画、笔锋都清晰可见。

“哇,姐姐真厉害,怎么做到的!”

程媛真是天真烂漫的年纪,跟着母亲看完,忍不住出声夸赞。

程雪母女是亲眼看着林岚完成这件作品的。

她没有借助水晶镜,似乎是凭着感觉,一笔一画地写完了这十几个字。

对普通人来说,那样小的字看都看不清,而她写出的这些字,不仅排列工整,每个字都和寻常大小的字一般,笔画间钩环盘纡,变化万千。

而对于完成过万字微书作品的林岚来说,做这件作品,技术上几乎没有难度。

唯一的难处在于工具不算称手。

平时做作品,她一般都会自制毛笔,用狼毫或羊毫,只留两三根毛,做出极细的笔尖,这样的笔既能带色,又不会携墨太多。

可眼下显然没有这样的条件。

她只好直接用程媛习字的狼毫改造了一下,尽量做出可以下笔的样子,差强自己意地完成了作品。

然而这样的作品显然已足够令人惊叹。

程雪反复看了几遍,半晌无言。

二十年来她坚持做白瓷,将釉面做到极致,却从未想过这小小的一方天地,竟也能如此大有乾坤。

既然一只花瓣能写下十几个字,那若是将这一树杏花写满,岂不是可以赏《诗经》、读《论语》?

“此等技艺,确实不是常人所能为,”

程雪放下水晶镜,“这瓷瓶,今晚就可入窑烤花,只是本地百姓并未见过这东西……”

林岚知道掌柜心里的顾虑。

龙华县地处边陲,百姓生活困苦,购买器皿注重实用;而殷实之家虽然出得起高价,却只喜欢追逐京城流行,这样新奇精巧的设计,他们未必欣赏得来。

作品是否优秀是一回事,能否用来赚钱又是另一回事。

“掌柜放心,这件瓷瓶今晚重新入窑烧制后,明日便请掌柜将其摆在店铺内,若是日落前有人将它买走,就请掌柜留下我,若是无人来买,如我之前所言,我便再不出现在掌柜眼前。”

林岚语气郑重地说着,肚子里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这才想起来自己出来找活计的目的。

明日能不能将那瓷瓶卖出去且不说,今日吃饭的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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