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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六日。
周不醒:“三文钱就三文钱吧,你怎么老是强调我字丑?我字丑你不是也能认出来?”
周不醒:“我方才想起来,连我师父都看不懂我写的字,你竟然能看得懂我写的字?”
五日后。
楚今朝:“速归。”
隔日,楚今朝改变了主意:“莫回,江南那边有人传来消息说有冤案,你去看看是不是有贪官,到时有人会接应你。”
周不醒收到这封信时发现还附赠了一样东西,展开一看,是一张字帖
。
附字:奉命练字。
“……”
周不醒觉得不是他有病就是这个小皇帝有病,想了半天深觉自己没病,那肯定是小皇帝有病。
江南冤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一个月才彻底解决这桩麻烦事。
自此后便有传言说京城来了个大人物奉命办差,专查贪官污吏,今日有人说他去了江南,明日又有人说他去了北州,好像那个人长了双翅膀,想去哪便能去哪。
没有人想得到,这个传言中的大人物整日穿着破破烂烂打着补丁的乞丐服,耳朵上挂着一支笔,怀中揣着一张字帖,今日笑眯眯坑走贪官受贿得来的金子,明日神神叨叨骗来污吏藏在小金库的银子。
直到被抄家,入狱,这些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究竟是哪里露出的马脚。
这世上忠臣不少,奸臣也不少,可奸滑聪明的忠臣却极少。
周不醒从不认为自己是忠臣,他永远不会做官,他不喜欢被囚困,而他之所以愿意回中原,一方面是觉得无聊,一方面也是不知何时对小皇帝存了那么点奇奇怪怪的探究欲,这才懒洋洋接受小皇帝的建议。
周不醒做过最底层的、人人可欺的奴隶,做过狐假虎威的小跟班,也做过奉皇命办事的高贵大人,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做一个小乞丐更自在。
于是他找了个时间去街头蹲着继续当一名长得漂亮的小乞丐,侧身倚着冷冰冰的台阶,津津有味地看着姑
娘们为自己争风吃醋。
无耻之徒周不醒从来不会反省自己粉碎过多少姑娘家的芳心,因为他觉得这是他牺牲美色换来的,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都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有那么点良心的,不会真的去破坏姑娘家的名声,这也是为什么他得罪了那么多姑娘和姑娘的亲戚们也依然能够安然无恙地回到正轨。
姑娘们还在为他争吵,有人想伸手拉他,被他不动声色避开。
他看热闹看得起劲,忍不住从怀中抓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煽风点火道:“不如这样吧,你们谁出的价钱最高,我就跟你们回去,怎么样?”
姑娘们便当街拍卖起来,拍到一百两时连周不醒都心动了,原来他这么值钱啊。
“一千两。”
女子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围观的人群纷纷向声源处看去,周不醒眼底的笑浓了些,懒懒撇头瞧过去。
楚今朝一袭天青色的长裙,负手立在人群外,面容清秀,笑意淡淡地垂下眼,迎着众人惊诧的目光,不紧不慢补充了两个字:“金子。”
一千两金子。
这么贵呢?
争抢的姑娘家们踌躇了,谁愿意花一千两金子买个乞丐回家供着?
围观群众远在京城之外,很少有人见过当今天子的真容,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没能认出来微服出行的楚今朝。
除了周不醒。
他坐没坐相地倚着台阶,闻言倒是难得没有对“一千两金子”
心动,
只笑眯眯地瞅着她,拖腔拖调地调笑道:“姑娘知不知道这一千两买的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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