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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章新同居时代(第9页)

屠苏被逗笑了:“说的也对,是不一样哦。”

其实游方对肖瑜也没辙,刘黎特意吩咐不许他打肖瑜的主意,而且还要注意照顾、指点、教导,陌生同龄人之间很难办啊。

肖瑜的心理优越感肯定是有的,未必会把游方这种人当回事,与她套近乎没用,从一开始就要控制好打交道的心理态势,一言一行都很有讲究。

游方也不是很有经验,这些日子翻读吴老留给他的那些著作,回忆吴屏东日常中的一点一滴,在肖瑜面前有意无意模仿着吴老的言行举止,给屠苏的感觉当然不一样了。

这时房门又响了,屠苏跑去开门,肖瑜也进来了,她是来“请教”

游方的,大大方方的说道:“游方,我听屠苏说你在中山大学蹭课,怎么个蹭法?我也想去。”

游方微微一笑:“那要看你是什么目的了,如果想去玩新鲜的话,那就不必了。

先从各个专业的课程表开始研究,想好要学什么东西,然后给自己定一份课程表,坚持下来……这才是真正的蹭课,而不是逛公园。”

说起蹭课他可是内行中的内行,将自己的心得体会都说了出来,最后开了句玩笑:“中午还可以在学校食堂打饭,具体怎么办,你再问屠苏吧。”

肖瑜还真的跑去蹭课了,每天与屠苏一起上学放学,叽叽喳喳嘻嘻哈哈混的越来越熟,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

游方暗自觉得好笑,以肖瑜的出身和年纪,一定正在某个大学读书,十有八九是国际知名学府,离家出走跑到广州来蹭课玩,自己还觉得很有趣。

新到来的同居生活若一直就是这样,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麻烦很快就来了。

大约过了半个多月,这天晚上屠苏没有回家做饭,游方反而接到肖瑜一个电话,请他出去吃饭,不是什么高档饭店,而是街边的大排档。

在一起住时间长了,肖瑜也跟着游方和屠苏一起去过宋老板开的“夜总会”

,对这种街头大排档以及普通市民的夜生活很感兴趣。

这天下课有点晚,她非要拉着屠苏去逛街,走累了就在一条小街边吃大排档,一个电话把游方也叫来了,说是谢谢他上次在夜总会请客。

地点在康乐园西门外的怡乐路一带,游方赶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这处大排档与宋阳那种就在自家饭店门外摆的不一样,完完全全就是天黑后在路边临时经营,两辆农用三轮车拉来塑料桌椅与液化气罐以及餐具等,卖的是粉肠、鱼皮、鱼蛋串等特色小吃。

游方通常不喜欢在街边的小摊吃东西,一来不顶饱,二来也不太卫生。

看肖瑜的样子也不像来正经找饭辙的,就是觉得好奇有意思,想体验一下。

游方尝了几口粉肠,觉得味道还不错,用料也算干净,就多要了几样小吃,塑料碗、塑料碟摆满了一桌。

小吃摊不大,临时搭成的灶台两边各有两张桌子,游方他们旁边的那桌坐着三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人留着半长发,好端端的头发焗成一缕一缕的杂色,乍看上去像鸡毛掸子,另一人明明是不热的天气却穿着紧身背心,带着很晃眼的金链子,最后一个人大晚上还戴着墨镜,也不怕走路撞电线杆子。

戴墨镜的显然不是瞎子,坐下后看见了旁边肖瑜和屠苏两个美女,自以为潇洒的冲她们吹了声口哨,另外两名同伴很放肆的笑了。

游方注意观察两个女孩的反应,只见屠苏好像根本没听见,仍然嘟着小嘴吹气吃鱼丸。

游方很满意,这小丫头出门已经变得沉稳许多。

再看肖瑜也是毫无反应的样子,只是嘴角有一丝淡淡的嘲笑之色。

至于游方自己,只顾着观察身边的美女了,连看都没看那边一眼,仿佛那几人就是不存在的空气。

游方自称江湖混混,但他可不是什么热血街头小混混,为这么点小事犯不着计较,也更没必要教训对方来显示男子汉气概,只是对两位美女微微一笑。

那几人吃饱喝足之后却不结账,大大咧咧的挥手道:“老板,账先记上,下次一起算。”

游方冷眼旁观,心里很清楚,他们连多少钱都没问,这种小吃摊也没账单,下次怎么算,分明在吃霸王餐。

摆小摊的是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妇,穿着老式卡其布工作服,是过去工厂里发的那种,晚上出来摆大排档显然就是讨个生计而已,闻言却敢怒不敢言。

那伙人应该是附近一带的地痞无赖,而且是最下作、最底层的那一种,吃霸王餐吃到这种地方来了,看他们的样子与小吃摊老板的反应,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他们自以为欺人得意,如何可恶且不论,却不知对自己、对他人都有潜在的危险。

老实人被逼急了,说不定也会忍不住发作的,就看怨恨积累到什么程度了,或者情绪受偶然因素的影响而突然发作。

就说老板手边那一锅炸鱼丸的热油,冲动之下若突然泼到那伙地痞身上,绝对是重度烫伤,而泼人者也是重伤害罪。

类似的事件,不是没有发生过。

小吃摊的老板盯着那一锅热油,带着侵略性的意念却集中在三个地痞身上,游方敏锐的神识感应到了,略一转念就猜到老板可能在想什么。

但那位老板也只是在心中想想而已,理智决定了他不敢那么做。

旁边的其他食客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但事情到此还没完,三个人起身后,鸡毛掸子剔着牙走到灶台旁边道:“老板,今天菜做咸了,来几瓶矿泉水漱漱口。”

老板小声道:“我们这里只有啤酒和可乐,没有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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