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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做是“百姓代表”
要进红脖子们的农场生事,若发生在四十年代以前就会成为农场主们的肥料,被猎狗咬死被猎枪干掉是合法的。
太阳底下大抵就这事,并不是后世的老爷忘记了“深入基层”
的重要性,而是资本的土壤导致无法深入。
这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法理区别所在。
那么在大名府就没百姓代表什么事了。
差人队伍收农场主们的好处收惯了,也就不爱去。
强行要去的话是出工不出力,且必须以类似“搜查令”
的形势为游戏规则。
那么涉及到阶级的问题后,那份搜查令是否能签发不是看检察官意愿,而是几大农业财团在后面的政治博弈。
这就是大名府司法队伍只能打顺风战、而打不了硬战的原因。
也是苏轼只能侦办“平民偷粮案”
,办不了其他案子的原因。
小苏的威性不够,他的领导也不授权(大魔王不是苏轼的直接领导)。
在这个环境里如果不想闯祸,不想让大宋第二经济民生重镇阵痛,纵使大魔王能做的也不多。
带着一只只能打顺风战的司法队伍,那理论上当然只能吓人,只能打顺风战。
想干其他和能力不匹配的事就要赔本,甚至赔上政治前途。
这些年王雱经历了很多,算是沉淀了。
尤其到了现在,距离登入青云也就两步之遥。
所以这个时期纵使王雱也是内敛的,嬉笑怒骂只是德行而已。
于是所谓的“严打”
只是低烈度,这叫试错。
因为大名府司法队伍不具备打硬战的能力。
想调教一只能打硬战的司法队伍出来,理论上是能做到的。
但要大动体制,要政治拉锯,这在大宋可比训练抚宁军新军难度大了两个量级。
于是距离拜相只两步之遥的王雱,现在选择了部分隐忍。
除上述压力外,王雱也面临着另类压力,因为这个时候三司调查组也进北京了。
王雱得去全力的应付他们,因为是包拯亲自带队,不是随便来个和稀泥的官僚。
前期在朝廷监控到大雱一些经济政策比较奔放时,包拯觉得不妥,但也没说不对,于是要亲自来巡察。
这是因为老包不懂经济政策,老包的属性是法制,他没调查了解前,就不会轻易对他不懂的东西叫停或否定。
所以就是他亲自来大名府巡察,某种程度上老包还是挺可爱的。
来了后老包也鸡血了,连他是三司使都忘记了。
包拯发现大名府正在进行所谓的严打,于是不管其他,果断进驻知府衙门,全程监控这些过程。
司法方面包拯的要求自来很高。
且除了现任班子外,往前的陈执中庞籍等等一系列人,都是法制思维指导,要求法官慎重干涉市场,慎重侦查,慎重量刑。
这些包拯是认可的。
在包拯的印象里,大魔王对大宋律简直一窍不通,害怕王雱闯祸造成重镇的动弹,于是老包不去管经济政策了,全程谨慎跟踪着大名府的“严打”
行动,就此给予了王雱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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