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同一条法律规定的理解不同,是再寻常不过的。
林自遥说:“本案中,王涛先生并未将这50万借款用于与被告柯姬女士的共同生活经营,这才是本案的关键。”
陆一鸣否认道:“这只是被告柯姬女士的推脱之词,据我的当事人刘五先生说,王涛先生曾向他言明,借款的用途是为了购置房产用于改善生活。”
“这不是事实。”
林自遥言简意赅地否认。
“举证质证阶段,我会提到。”
林自遥补充道,法庭上的任何辩解,都需要相应的证据来支撑。
相反,如果没有证据支撑,即使答辩地再天花乱坠,也无济于事。
“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没有补充?”
刘冰心问。
“没有。”
林自遥和陆一鸣说。
刘冰心问:“原告,你主张被告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债务人王涛生前已经支付了多久的利息?”
刘五说:“支付了半年,也就是他出车祸前。”
刘冰心微微颔首,然后说道:“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先行举证。”
陆一鸣说:“原告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1、原告刘五与债务人王涛生前签订的借款合同,证明原告刘五与债务人王涛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中合同第一条约定了王涛生前向原告刘五借款的人民币50万元,第二条约定了借款利息为每月2分,证明原告与王涛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第三条约定了双方钱款往来账户。
2、转账凭证,证明原告刘五已经依据合同约定,向王涛支付了借款本金50万元;3、交易流水,证明债务人王涛支付利息六个月,出车祸后就没有再支付过利息。”
刘冰心问林自遥:“开庭前被告是否收到证据清单和副本?”
林自遥答道:“已经收到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当事人双方在举证期限内不仅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诉讼观点,还可以在就对方提出的证据提供反证。
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是维护自己诉讼权利的重要一环。
有的当事人故意隐藏证据,不在举证期限内举证,想在开庭时给对方来个出其不意,结果却不被法院认可。
实则是因小失大。
刘冰心说:“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林自遥说:“第一份证据借款合同,被告要求查看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陆一鸣将借款合同原件递给林自遥。
确实是原件,但是王涛已经去世,柯姬以及王涛一家谁都不知道这份合同是不是王涛本人签署。
林自遥说:“对合同的真实性有异议,无法证明此份合同是王涛本人签名。”
刘五面色一变,这柯姬是想来个死无对证。
陆一鸣无奈地抿了抿嘴,看来这个案件有的拖了。
关于成为天帝一点都不难地府天庭丨可能是种田吧?创建势力与发展势力!丨无女主丨杀伐果断丨顶流修行者丨前中期系统作废消失宇宙大爆炸后,回归奇点前,有位大能将此方宇宙所有生命星球与各个星球上的一百名生灵融合降临在一个新的世界之中。许怀因为魂体特殊,来到新世界后被一分为二,一为人族,一为鬼族。这里没有天庭统领万族,也没有地府统御轮回,所以许怀真要在这个世界,建天庭,造地府,创轮回,开三界。...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ps黑暗风,沙雕向。)...
一场所谓的医疗事故,让周易身陷囹圄,谁来证明他的无辜和清白?他以为逃亡追踪报仇,这就是他的宿命。可一朝醒来,他却发现生活的世界,不过是一组数据流而周易却成为只有一组编号的奴隶,安于现状,还...
洪荒宇宙,浩瀚星海。修行之道历经无数年的发展,早已百花齐放,各衍巅峰。人仙炼体,鬼仙炼魂,炼气士合罡煞,神仙求香火,地仙养福地。唯有星主,炼化本命星辰,培养眷族晋升星辰,种道果养自身,可得天仙大道,飞升成圣!(算是全球神祇类的文,不过写的是作者自己的设定。)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周天星主时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