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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哪个哲人曾经说过,人只要活着,就难免遇到些不预期的坎坷。
就好比现在,于少陵醒过来,懵懂地发现自己穿越进了这本不知哪百年看过的三流修仙小说《灭世仙途》。
书名充分说明了这本书的概要,无非就是一个修仙□□丝最后逆袭霸世的俗套故事。
本书的主旨跟任何的修仙套路文如出一辙:主角的命运集爽快,霸气,打脸,金手指,走上人生巅峰为一身。
只可惜两点:
一,此书尚在连载。
二,他没能穿成男主。
当下的宿主也叫于少陵,是这本修仙书里炮灰中的炮灰,作为一个濒临退群的小配角,他只在整本书里占据了短短几行字。
于少陵隐约记得,此人乃是男主初恋白月光,修仙界第一美人于少忆的哥哥。
占着一张好面皮四处沾花惹草,留情无数,最后因为夜御数女马上风而死,人送外号采花种马。
综上所述,于少陵穿越到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成了一个不知名且可能随时被打脸的短命炮灰。
于少陵无语望天。
上辈子他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因缘际会走上了修仙之路,勤勤恳恳练到渡劫巅峰。
又靠着自己的努力渡过了九道天雷,本以为下一步就是飞升成仙了。
谁知,苍天误我,说好飞升渡劫只有九道天雷,竟然还来了第十道!
他完全没防备,被天雷一劈,彻底嗝屁,再醒来便到了这本小说之中。
眼下他的处境,已然到达他这短短二十年的人生道路上最低峰。
只是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前世今生走马灯一样地在于少陵眼前掠过,他痛定思痛,得出一个新人生新目标。
这辈子就找个清净的地方,绝不接触姑娘,清心寡欲的混吃等死,终老终生。
于少陵刚刚下定决心,这身体的记忆便仿佛泉水一般涌入了他的脑中,于少陵简单分辨了下,跟他之前了解的那些也并无更多出入。
他的思绪悠悠转转,终于全部占据了这具身体。
只是下一秒他便发现自己的肉身正被几个人五花大绑,那条本应该遮挡臀部的麻布裤子,正大喇喇褪在膝盖处,和
自己光溜溜的屁股一起迎风招展。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于少陵来不及反应,一道期期艾艾的声音便滑进了耳朵。
“师父,大师兄他疼昏过去了。
要不,这剩下的就算……”
“用盐水泼醒他!”
回答的声音冷厉的像孟冬月的冰刀刺激着于少陵的神经,他彻底清醒了!
多大的仇怨,刚受伤的皮肉用盐水泼?!
腌菜也没这么及时的吧!
他赶紧睁眼:
“别泼别泼,我醒了!
!”
“就知道你这逆子是装模作样!”
这声音浑厚有力,只是透着藏不住的恨铁不成钢。
于少陵忍不住抬头,逆着阳光,看清了这人的全貌。
一袭白衣,广袖长袍,腰间别了一管白玉箫。
原本应当是仙风道骨分外潇洒的装扮,偏偏却因为太过规矩方正,显出几分死板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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